第349章 寫了什麼?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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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瀅豎起一根手指:“第一,案發時,宋婆子、巡夜官兵、雜巷各府值早差的僕役,在同一時辰、同一地點、同時出現。民女以為這絕非偶然,而是經過事前踩點、精心測算的必然結果,目的就是製造響動,引來大量目擊證人,讓國公府瞞無可瞞。而‘團哥兒’無疑有充足的時間與便利,完成這項工作。”
她又豎起第二根手指:“其次,事發當晚,圍觀者中有人突然叫出‘國公府二夫人殺了人’,讓事情變得越發不可收拾。民女事後查訪,得知了一件怪事。有好幾名僕役表示,那喊破此事之人,身形高瘦細伶,兩腿細如麻桿,十分怪異。民女以為,這當是‘團哥兒’藉助高蹺或其他類似物體,拔高身形,偽裝成普通人,混入人群製造混亂,目的還是為了把案子鬧大,不給國公府壓下事態的機會。”
“還有第三點麼?”元嘉帝面色淡然地看著陳瀅。
陳瀅頷首:“確實還有第三點,但這一點有些牽強,民女也只是猜測而已。”
元嘉帝吐出一個字:“講。”
陳瀅應聲是,後退數步,將“周九娘三號”推倒在地,說道:“據仵作查驗,周九娘橫屍於門前,並非是她自己爬過去的,而是身死後被人拖過去的。而通常說來,拖拽一具死屍,比較輕省的辦法是抓住死者雙腳,倒著拖行。”
她一面說話,一面便抓住紙人雙足,往後拖動:“如果是這樣拖死屍的話,死者的腳踝處便會留下比較清楚的痕跡,可是仵作記錄,周九孃的腳腕並無傷痕。那麼,兇手就應該是拉著周九孃的手正向拖動的,因此並未留下痕跡。”
陳瀅又走到紙人前方,拉起其兩手向前拖動。
看得出,她做這個動作比前者吃力,因為,人的手臂總不如腿來得長,要拉著紙人的兩臂移動它,陳瀅就必須把腰彎得很低,自是不便於使力。
她放開紙人,拍拍手道:“諸位請看,就算以民女的身高,完成這個動作也比較吃力,如果換成更高的男子,想來就更不方便了。而如果換成侏儒,他們的手臂與手掌皆較常人短小,拖動死者雙手反倒比拉腳來得省力。”
說到此處,她轉向元嘉帝,目露淺笑:“這就是民女的第三個側證。當然,最後這一條更像是臆測,事實上,只要兇手力量足夠大,拖手還是拖腳,並無差別。”
她屈身行了一禮,結束了講述。
堂上靜了片息,元嘉帝略略仰首,望向堂前緊閉的大門,似在出神。
徐、趙、曹三人仍舊躬腰而立,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