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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cy的衣服, 那是要多貴才能叫Fancy啊?去的餐廳又是什麼場合?金曼曼沒有怎麼去過Fancy的場所,當然,她經常請小楊她們去吃大餐,但是人均五六百的餐廳, 或者最多過千的那種, 感覺在荀總的標準裡似乎還配不上Fancy這個詞兒。
怎麼也得來個一人3888的套餐,酒水另計, 最好要提前兩三週預約的那種, 才能算是Fancy——如果荀總是靠自己的面子, 硬是在預約中擠出時間,定到了什麼特別保留的包廂, 估計Fancy點能再來個漲幅什麼的。不過, 當然啦, 最能證明荀總身價的一點, 就是他隨口說的一句話, 便讓小金使勁解讀了十幾分鍾, 惴惴不安, 深怕自己表現得不夠‘Fancy’, 跌了面子。要知道如果林陽叫金曼曼吃飯的話,她都不會有這麼緊張的。
不過也不好說, 因為林陽並沒有叫她單獨吃過飯,如果他這麼邀約了, 很可能金曼曼也會緊張, 只是點和此刻不同而已。現在,她就像是要赴一場過於高階的面試, 明知道這Offer對她來說過好了一點, 也或許不是那麼想去, 但是,還是情不自禁地想要證明她可以配得上。
為了省錢起見,也是為了削弱自己的巴結感,金曼曼沒有特意買一條四五千的裙子,思來想去還是決定祭出自己的手藝——會做衣服真的很省錢啊,她穿著之前打折時搶到的羊絨大衣,在別墅門口脫掉,借荀嘉明的車放一下,穿上包裡自帶的羽絨馬甲,把頭髮塞到漁夫帽裡,穿上鞋套,戴上口罩,沒避免灰塵沾髒氧化了精緻的妝容。“我準備好了,我們進去吧。”
荀嘉明在她面前總是忍不住笑,攤開手有些無奈和耍賴的味道,“我怎麼辦?”
因為要去吃飯,荀總也穿得很精緻,天氣還冷,他是標準的英倫三件套,荀嘉明穿大衣很好看,天生的衣服架子,從身材到氣質上都是,尤其是矜貴穿著更合適他。金曼曼凝視他一會,心想你明知道今天是要去工地……
荀嘉明需要一個家務助理,一個造型師來為他做每日穿搭。金曼曼從隨身的打包裡取出工地N件套,鞋套、浴帽、口罩,還有一次性長雨衣,彬彬有禮地問,“需要我為您穿上嗎,荀總?”
如果她不這麼問,荀嘉明可能還會逗逗她,但是既然她這麼問了,他也只能笑著說,“在你心裡,我就這麼好騙,這麼笨手笨腳?”
笨手笨腳未必,好騙的話,至少在有些人看來是真的。金曼曼帶荀嘉明走進別墅,這裡其實硬裝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