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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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九月末,顯瑒與彩珠的女兒降生了。遠在蓬萊的真人長著人捎來帖子,上面是他精心演算出來的名字:赫麒。府中上下都道這個名字好,威儀隆重又富麗堂皇,只有顯瑒挑出來一個毛病:筆畫太多,不好寫。彩珠笑道:“那你就給取一個容易寫的小名。”說這話的時候,那孩子正被奶孃抱在懷裡,紮了艾灸的手伸到外面來,硬硬實實地扒拉掉桌上的一個骨瓷杯子。杯子掉在地上,摔得細碎,聲音響亮,顯瑒當時便有了主意,把孩子抱起來,看著她明亮的眼睛說:“兵兵。就叫兵兵。”
“冰雪的冰?”
“不啊,士兵的兵。”
“那可不是姑娘的名字。”
“她可不是普通的姑娘,她是我的女兒。”
彩珠等的是一個兒子,來的卻是一個女兒。無論怎樣,她自己都是有些失望的,但是顯瑒的寵愛和孩子本身卻讓人越來越欣喜。她身體健康,精力旺盛,不哭不鬧,卻很早就開始體育鍛煉:她每天躺在床上,卻把包袱皮裡的兩條腿舉得高高的,成了一個硬朗的直角。兵兵有一張酷似顯瑒的臉,眉目,口鼻,臉頰,髮際線的美好形狀,還有白瓷一般的面板,與她父親幼年時候的照片簡直一模一樣。久病不愈,身體虛弱的福晉來了精神,將孫女兒抱在懷裡,左看右看,怎麼看都看不夠。當這個脖子後面長著一顆紅痣的小孩剛剛開始在床上,用四肢爬動的時候,顯瑒已經託人在蒙古給她尋找一隻血統純正,身形健美的名貴小馬。
但是,在彩珠的心裡,所有這一切的意義都比不了兵兵在兩歲時候做的那件事情意義重大。
那是個初夏的午後,明月帶著一個新的小禮物來她屋子裡逗兵兵玩。那是一隻通體碧綠,脊背上有幾條紅線的青蛙,上了弦會蹦。兵兵看了非常歡喜,跟明月玩了一會兒,自己就學會操作了,胖胖的小手把發條擰了幾周,放在地上,青蛙就跳起來,一下一下地蹦到明月跟前。兵兵也跟了上去,跟青蛙一起跳到明月懷裡,咯咯笑。明月也喜歡她,香香軟軟地抱了一懷,想要親親,卻有點不敢,只是笑著看她,兩個人四目相對。
當時屋子裡面有不少人,福晉在,側福晉也在,即將出嫁的大格格顯瑜和兩個妹妹也都在,屋子裡面有些輕輕的說話和吃瓜子的聲響,沒有人十分地注意正在地毯上玩耍的明月和兵兵。
可是,一束聲氣卻清晰無比的聲音傳到每個人的耳朵裡面,兩個字:“狐狸”。
說話和吃瓜子的聲音都停止了,屋子裡面霎時變得安靜無比。女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