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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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日早晨,張明權同學像往常一樣提前二十分鐘來到教室,想在老師來之前預習一下功課。第一節課是宋史,老師今天要講解的一章是王安石變法。同學們三三兩兩地來了幾個,各自在座位上看書。從門口忽然進來了一個個頭不高,看上去很壯實的男人,三十多歲樣子,穿著白衫子和黑色的緊腳褲。這個男人在教室裡面東張西望地轉了一小圈,慢慢走到他座位旁邊,低聲叫了他的名字:“張明權?”
張明權本能地“嗯”了一聲,隨機抬起頭來。男人笑了笑,什麼都沒說就走了。張明權心裡納罕,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況,低頭想了一會兒,把課本放裝回書包,離開了座位。可是他剛從教室門口出來就被三個男人擋住了去路。
師範大學歷史系三年級的學生張明權從來沒有缺過課,可是從這一天開始,他的同學們都沒有不再見到他。他是“大磊醬園”事件學生遊行的主要策劃和發動者,也是向軍閥呈遞請願書的六位學生代表之一。同一天的幾乎同一時間,全市六所高校的十數名學生被帶走。事情在暗中進行。
而吳蘭英卻僥倖逃脫。她那天沒有去上課,而是去郊外的工廠去看弟弟蘭荃。
十八歲的蘭荃個子高了也壯實了一些。固定的工作做了整整三年:滾熱的膠皮輪胎被投到冰水中冷卻定型,他就站在冷卻池的邊上,弓著腰,用帶著手套的右手把輪胎撈起,摞在一邊。由於長時間從事同一種勞動,他的背有點駝,右側的肩膀和手臂比左側的粗壯。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這個人有點不正常,木訥的臉孔,不多言語,一隻眼還是瞎的,走路時間長了會偏向一側,但工頭和工友們都不討厭他,蘭荃幹活兒熟練準確,不惜力氣,性格又沉默老實,從來沒話,是個守得住秘密的人。
工頭認識蘭英,把蘭荃從車間裡面叫出來見他姐姐,工頭會替他幹一會兒。姐弟二人坐在一個土堆旁邊,蘭英對弟弟說,我想要回家一趟。為啥?想爹孃了,回去看看。啥時候走?過兩天走,實習之前還得回來呢。什麼實習?就是我畢業之前,正式工作之前,要找個差事練練手,有點像你們學徒的時候……蘭英正解釋“實習”是個怎麼回事兒,看見弟弟眼睛發直,然後站起來就跑了,過了好一會兒,蘭荃才回來,將手裡的一個麻布包塞在蘭英手裡。
蘭英翻開來一看,裡面是九枚銀元。
“怎麼這麼多?”
“帶給爹孃。”
蘭英心裡計算了一下弟弟為了要辛苦工作多久,要省吃儉用多久才能攢下來這麼九枚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