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賊心不死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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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宮闈帝闕之中的這些事情,處在夏潯的位置是根本感覺不到的,他只知道彭梓祺攜了香囊,見到了中山王府的三公子徐增壽,徐增壽往應天府走了一遭,隨後他就被放了回來,還以為此事全賴徐增壽相助,根本沒想到要整治的人到底是什麼背景,此後風波之中中山王府又動用了多少人脈關係。
其實事情到了這一步田地,就算他肯罷手,寧願接受任何制裁,中山王府也是決不肯罷休了,中山王府既已插手,這就不是夏潯個人的事情了,事關中山王府的體面,非得全力以赴不可。
夏潯回到秣陵鎮後,也精心做了一番準備,準備十日之後的開堂重審。
要說人證,最初的目擊證人就是他府上的那些下人,此外還有被僱來清理房舍時的那些工人、匠人,物證則是被清理出來的那張破爛供桌,還有仍然沾著汙穢的亡母靈牌。
這些日子裡,大理寺、刑部、翰林院、都察院、禮部的各位官老爺們都沒閒著,此案的特殊性,已經使它成了朝臣們之間一場激辯爭議的關鍵,再加上中山王府和黃子澄暗中的推波助瀾,簡直變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學術研討會。
到後來黃子澄很悲哀地發現,他已經左右不了局勢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左右局勢了,這樁案子的原告和被告已經被那些辯得興高采烈的官老爺們自動無視了,他們是研究學問的,最喜歡深究這個案子表層下面深藏著的社會意義和學術價值,至於原告死了牛、被告受了辱,管他去死!
孝道與國法發生了衝突,如何使兩者之間能夠和諧圓融,而不致互相牴觸呢?
辯證的焦頭最終集中在這一點上面,儘管歷史上的各個朝代其實治國核心仍然是法,但是都用儒做了包裝,或者外儒內法,或者陽儒陰法,但是哪怕人人心知肚明,這法家的東西卻是絕對不能搬上臺面的,因此,儒才是基調,才是法的核心。
而儒家,重的是理,天理、國法、人情,三者必須統一,明天理、順人情,這才是合格的法。一直以來的儒家之法,都要求執法者應天理順民情,屈法而伸清,循經義而折罪,主要原則就是原心論罪,既主觀上惡性的有無和大小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也就是說,主觀動機是好的,違法也無罪。主觀動機是惡的,合法也誅殺,方可懲惡揚善。
因此自古以來才有許多貌似不合法,卻被法律所允許的行為,比如同居相為隱(一家人裡有人犯了罪,可以為他隱瞞,不必承擔舉告和舉證責任,大逆之罪除外)子不言父過,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