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母子君臣 第八八章 (第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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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張之洞對和約大綱的意見甚多,因而往返磋商,延到十二月十五日,才有第二次的會議。
會議的地點,改在英國公使館,廳宇宏敞,並不限制中國方面代表及隨員的人數。不過,李鴻章不願多帶不相干的人,除了翻譯以外,隨員仍是陳夔龍與那桐。兩全權大臣與十一國公使,圍著一張長方會議桌坐定,作為主席的英國公使薩道義起立發言。
大綱已經中國政府“畫押”,這一次的會議是開始討論細節。第一款派專使赴德國道歉,已經決定派皇帝的胞弟小醇王載灃為“頭等專使大臣”,只等和約簽定,即可啟程。至於在克林德被害地點“樹立銘志之碑”,則連碑文亦已擬就,所以第一款已無再議。
第二款就是嚴懲禍首。薩道義取起面前一張紙,揚了揚:“這是禍首的名單。不過,我離開主席的地位,有一個意見,縱容義和團的罪魁禍首,確是端王載漪。如果能將載漪從嚴處置,其餘均可不問。不知兩位全權的意思如何?”
聽得這話,慶王奕劻不覺驚愕:“端王是皇室懿親,萬難重辦,各國的法律,亦有‘議親’、‘議貴’,得從末減的法條。這件事,斷斷乎辦不到。”他略停一下又說:“前兩天我在私邸宴請各位,曾經跟各位已經表明過,當時並無異議,何以此刻又有這個說法?”
薩道義笑了:“我亦知道辦不到,此刻再提,是想給中國政府一個機會,只要嚴辦了載漪,就可以使好些人免罪。現在,”他看著名單說:“我宣佈各國根據調查所得,認為應加以懲罰的禍首人名。”
唸的當然是英文,但姓名用拼音,而且念得較慢,所以李鴻章與奕劻都能聽得明白,第一名自然是載漪,接下來是董福祥、載勳、載瀾、英年、剛毅、趙舒翹、毓賢、李秉衡、啟秀、徐承煜,這十一個人,除已死者應追革官職,撤消卹典以外,還活著的皆應處死,以謝天下各國。
奕劻與李鴻章一聽翻譯講完,不約而同地說了一句:“豈有此理!”然後小聲商量了一下,決定由李鴻章發言辯駁。
“前幾天聽各位談過罪魁,並沒有啟尚書、徐侍郎的名字,今天為什麼又忽然把這兩個人加進去?這是什麼意思?”
李鴻章原以為先抓住了一個明顯的錯處,堵住了對方的嘴,造成先聲奪人的氣勢,下面的話就好說了。誰知翻譯未
“我前天到賢良寺奉謁,談起徐侍郎,蒙貴大臣坦誠相告,這樣的人,中國不辦,各國只好代辦。至於啟尚書的罪狀,日本公使已作調查,亦有實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