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宮外史上 第四六章 (第1/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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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光緒入承大統,醇王以皇帝本生父的地位,未便再擔任任何差使,所兼各職,分別另簡王公接替。醇王所有的職司中,最重要的是“管理神機營事務”,派由伯彥訥謨詁繼任。但當時的上諭中拖上一個尾巴:“醇親王辦理多年,經武整軍,著有成效,仍將應辦事宜,隨時會商”所以醇王與神機營的關係不斷,伯王大受到牽制。兩王本是兒女親家,醇王的長女由慈禧太后指婚給伯王的長子那爾蘇,而兩親家竟因公事傷害了私誼,有些面和心不和的模樣。
神機營的官兵,樂於親近醇王,也是由於伯王治軍較嚴的緣故。視事的第一天,他就表示:“我奉旨當這個差使,一定要把神機營整頓起來。當年祖宗入關,神機營計程車兵,能夠站在馬上放箭。如今,你們看是什麼樣子?倘或再不整頓,更不知道會怎麼樣的糟!”
“王爺,”有人勸他:“不必多事吧!這是再不能整頓的了。”
伯王不信,銳意改革,無奈積習太深,那些不長進的官兵,又以醇王為護符,所以辦事越來越棘手。日久疲頑,伯王的那番雄心壯志,也早就拋入汪洋大海了。不過他的稟性峻急,遇到看不順眼的情形,依舊會雷厲風行地嚴辦。
這年南苑秋操,發覺火器營少了一門炮。深入追究,才發覺是一夥士兵,居然將火炮錘碎,當廢鐵賣了給鐵匠店。如此荒唐之事,自然為伯王所不能容忍,下令首犯治罪,從犯開革。
從犯中有個驍騎校名叫富哈,他的母親是醇王府洗衣房的嬤嬤,頗得七福晉的信任,富哈因有所恃,平時在營裡就常幹不法的勾當。開革以後,便端出醇王府的招牌,請人向伯王要求收回成命,或者另外補上一個名字。伯王嚴詞拒絕,毫無情商的餘地。
於是富哈乘伯王閱操的時候去求見,侍衛見他神色不善,抓住了先搜身,果然搜出一把極鋒利的小刀。其意何居,大成疑問,嚴刑審訊之下,支吾其詞,看起來是有行刺的意思。
神機營計程車兵行刺長官,說出去駭人聽聞,所以伯王上奏,只說“富哈挾刃尋死,請即正法,抑交刑部,請旨辦理”同時,由軍機大臣面奏真相,建議按軍法從事,而且不必明發上諭。慈禧太后當然照準,富哈在當天就被處死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伯王府開出大門來,發現臺階上躺著兩個婦人,年紀大的那個,已經氣絕,年紀輕的那個,奄奄一息,找了兵馬司的官員來,灌救無效,延到天亮也一命嗚呼了。
這一老一少兩個婦人,便是富哈的一母一妻。服毒自盡在伯王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