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世祖名福臨,崇德三年正月三十生於盛京,生母即孝莊太后當時的稱號為永福宮莊妃,太宗第九子。
太宗以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即後來的孝端太后,崇德元年冊立,稱清寧中宮;同時以崇德元年以後出生的兒子為真正的皇子。孝端兩侄,即孝莊與其姊,皆封妃;孝莊之姊封號為關雎宮宸妃,有殊寵。前一年七月,宸妃生子,行八,太宗為之行大赦。但就在世祖誕生前不久,皇八子夭折。否則,皇位將很難由世祖繼承。
世祖即位時方六歲,順治八年親政,方十四歲。當時的滿洲人,生理、心理皆早熟,這年八月行大婚禮。皇后是他嫡親的表姊,為吳克善之女,長得很美,亦很聰明,但未幾即被廢,原因有二:奢侈,善妒。
這是世祖的欲加之罪。天子富有四海,一為皇后,極人間所無的富貴,是故皇后節儉為至德,以其本來就應該是奢侈的,此又何足為罪?
其次,善妒為婦女的天性,皇后自亦不會例外;但皇后善妒,疏遠即可,絕不成為廢立的理由。民間的"七出"之條,第六雖為"妒忌",但亦從未聞因妒忌而被休大歸者。
然則因何被廢?基本的原因是世祖對多爾袞的強烈不滿;《清史紀事本末》卷七:
順治十年,秋八月廢后博爾濟錦氏,降為靜妃,改居側宮;以後乃多爾袞於帝幼衝時,因親訂婚,未經選擇故也。
所謂"未經選擇",是後世的飾詞,事實上立吳克善之女為後,當然是孝莊太后所同意的。父母之命,不得謂之未經選擇。
《吳梅村詩集》中,有《古意》六首,孟心史以為即"為世祖廢后而作",錄其詩並釋孟說如下:
爭傳娶女嫁天孫,才過銀河拭淚痕。
但得大家千萬歲,此生哪得恨長門?
孟注:"第一首言為立後不久即廢,而世祖亦不永年。措辭忠厚,是詩人之筆。"按:宋朝"親近侍從官稱天子為大家"。末句用漢武陳皇后"長門賦"典故。謂為世祖廢后而作,信然。
豆蔻梢頭二月紅,十三初入萬年宮。
可憐目望西陵哭,不在分香賣履中。
孟注:"第二首言最早作配帝王,玉帝崩時,尚幽居別宮,退稱妃號,而不預送終之事。"按:廢后於順治十年八月"降為靜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