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體運毒”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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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霆跟著黎縱進了譚山公安局。
這裡比餘霆想象中更冷清,可能是市局太忙了,每天走廊上都是警員風塵僕僕的身影。
餘霆走在後邊,看著劉平平趕著黎縱的步伐,嘴趕流星地陳述著案情的進展。
三個人的腳步聲在深長的走廊裡迴盪,彷彿加了混響,為了讓黎縱能聽清每一個案件細節,劉平平加大了音量:“情況是這樣,泗龍橋上游在加建一條大橋,算是市政規劃的工程,前不久剛動工,前天夜裡一墩橋樁忽然倒塌,露出來一具屍體。原本懷疑是有人在搞封建迷信,拿活人打生樁。經過我們的一番調查,基本排除了這項可能,還意外發現死者就是綝州警方的通緝犯陳二,就趕緊通知你們過來了。”
黎縱:“確定是陳二嗎?”
“確定了,DNA比對結果一致,他六張身份證上的家庭住址我們都派人去查了,個個假身份都有父母有親戚,做得非常縝密,只有叫陳彪的父母的基因跟死者匹配上了,所以我們斷定他的原名就叫陳彪。”
如果黎縱沒有記錯,陳彪的身份證上登記的地址是百景縣一個偏遠的山區,黎縱派人去那裡做過調查,只是當時還沒確定他們之間的親屬關係。
“陳彪這個人摸透了嗎?”
“暫時還沒有,陳彪的家屬說他們早就不認這個混賬了,到現在也沒來認屍,不過要錢倒挺積極的。”
黎縱:“怎麼說?”
劉平平:“雖然他家裡人不認,但死了人終究是大事,建築商怕這家人以後出什麼么蛾子,就想繞開司法程式解決這件事,在陳彪被埋之後,建築商代表暗地裡跟陳彪家人達成了協議,答應賠了四百多萬,就算把這事兒了了。”
黎縱說:“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三月底,”劉平平踱了一腳,踩亮了樓梯間的感應燈,“建築商的賠款協議日期是三月二十九號,如果不是一艘遊艇在泗龍橋底下爆炸,炸開了橋樁,估計這件案子就這麼石沉大海了。”
難怪黎縱翻遍全世界也找不到陳彪,原來是死乾淨了,他家人連他的買命錢都收了。
“這邊走黎支隊。”劉平平推開了一扇防火門,“現在我們刑偵大隊已經在介入調查了。”
黎縱:“嗯。回頭把這個建築商的口供和陳彪的資訊都拷一份給我。”
“沒問題。”
三人戴上鞋套和防護帽,推開了解剖室的門。
法醫高曉輝是個西裝革履的青年,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張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