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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研究中最主要的證據,便是案發後從應夔丞私宅搜獲的其與趙秉鈞、洪述祖等人的往來函電檔案。任何關於宋案的研究,都必須以此項核心證據為基礎並結合其他可靠史料來進行,這是破解宋案謎團的不二法則。早在一百多年前,當宋案核心證據剛被搜獲、租界會審公廨尚未開始預審之時,《民立報》就發表過一則極有眼光的評論,要國民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把注意力集中在此項證據上。評論寫道:
應夔丞雖為無賴子,而其勢焰至盛,魄力至大,足以籠罩群小,溝通機關。故自被捕以後,散佈謠諑,遍寄匿名信件,冀以淆惑視聽,擾亂人意。然宵小伎倆,不過爾爾,國民可勿為所惑也。今日所最當注意者,為應之種種檔案及其往來信札,於此求之,不難窺其真相。若悞信謠言,多所探測,或專注意於其狡展之供詞,反使主犯得從容佈置,以逃遁其罪,甚為非計。願吾國民守鎮靜之態度,以徐觀其後,公理不滅,將來必有水落石出之日也。[23]
時任國民黨上海交通部文事部主任幹事及評議部副議長的徐血兒,也撰文提醒國民注意此項證據。他說:
先生被刺一案,外間測度主使何人,為辭不一,然多不可憑信,要當以本案所得證據為準也。現本案緊要證據已搜獲多件,吾人於證據未發表之先,不欲意為之辭,然聞證據關係甚大,則吾人不可不注意也。吾人現在姑不問元兇首惡之究系何人,若證據發表,罪首已明,則當一是以法律為制裁之具;而國民對於元兇首惡,尤當與眾共棄,決不容有一毫姑息之念,以貽民國無窮禍也。[24]
遺憾的是,一百多年來,宋案核心證據從沒有真正受到過研究者重視。最明顯的表現是,當時所公佈的53件證據,有相當一部分從沒有被後來研究者注意過,而被研究者注意到的證據,則又因種種原因,鮮有準確解釋。表1-1是以1913年印行的《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共53件)單行本為據,對一百多年來研究者利用和解釋該項證據情況所做的統計。
表1-1 百年來宋案核心證據使用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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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百年來宋案核心證據使用情況統計-續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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