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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央收撫應夔丞及共進會的來龍去脈可以看出,收撫計劃的提出與趙秉鈞沒有什麼關係;程德全任命應夔丞為江蘇駐滬巡查長、黎元洪取消應夔丞通緝令、總統頒佈應夔丞特赦令,以及洪述祖邀請應夔丞入京,也與趙沒有直接關係。這從他1913年4月12日向北京《民立報》記者所述收撫應夔丞的過程也可以明顯看出。他說:
至應夔丞,則由程雪樓(即程德全——引者)推薦。總統以黎副總統曾拿辦其人,不之許。雪樓復與黎副總統商酌,謂其與青紅幫會黨甚稔,宜羈縻之。副總統乃電中央,請量予酌用。程雪樓復來書,謂願擔任經費,使為巡查,逐漸解散共進會。既而程雪樓復來書,謂此人殊愛面子,可令之一見總統。及應夔丞來,乃大擺架子,先通告內務部,謂其帶來旅長一名,隊長若干名,小妾一名,軍刀若干把,囑內務部招待之。到京後住金臺旅館。此本年一月內事也。[229]
趙秉鈞未提洪述祖,但實際上如前所述,上述各事背後最主要的推動者便是洪述祖,而洪述祖則是奉袁世凱之命行事。趙說袁對程推薦應“不之許”,其實是為袁掩飾,實則如前引電文,袁對程之處置辦法完全贊同。趙秉鈞撥付應夔丞的5萬元遣散費,以及每月2000元的江蘇駐滬巡查長津貼,不過是在袁世凱做出決定後例行公事而已。趙秉鈞應應夔丞之請求發給其密碼電本,也不過是公事公辦。這兩件事在刺宋案發生之後,被國民黨人緊抓不放,認為趙、應之間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下面的章節中將會詳細討論這些問題。
至於趙、洪關係,由於洪為趙之秘書,刺宋案發生後,許多人將洪視為趙之私人,並由此懷疑趙為幕後主使,趙因此百餘年來無法擺脫嫌疑。然而,這種僅僅建立在表面人事關係基礎上的推斷實在太過簡單,也太危險。而嚴格從證據來看,趙是不是殺宋主謀姑且不論,單就趙、洪關係來看,也絕非如當時及後來絕大多數人以為的那樣。讓我們首先來看趙秉鈞本人是如何說明他與洪述祖的關係的。先是1913年4月12日,趙秉鈞對來訪的北京《民立報》記者說道:
餘向不識洪。前年革命時,唐少川(即唐紹儀——引者)與洪往來頗密,吾時住天津,耳其名,然終未識面也。乃吾任內務部,少川薦洪為秘書長,謂洪於革命有殊勳,姑位置之。此餘識洪之始。此後洪寓與餘私邸不遠,偶來餘秘書室閒譚,向不曾辦公事,餘亦奉以幹備而已。[230]
1913年4月25日,程、應通電宣佈宋案證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