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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宇還以為此事告吹了,沒想到兩個月的功夫,這書居然已經要出版了。
“那他們今天找你是幹什麼?”
“給我看看樣書設計,順便給我拍張照,說是將來要印在書上。要不我今天干嘛穿成這樣?”蔣睿恆一邊說,一邊解開釦子挽起衣袖——穿襯衫吃烤串還真是麻煩。
伴隨著他的動作,李嘉宇只覺蔣睿恆手腕上有個彩色的東西在眼前晃了一下,待定睛一看,李嘉宇大吃一驚。
“我靠!”他一把抓住蔣睿恆的手腕,“你怎麼把這東西戴上了?!”
此刻,蔣睿恆的手上竟戴著那條彩虹旗腕帶——這東西是兩個月前某酒吧為了紀念某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製作的一批活動紀念品。腕帶由紅橙黃綠藍紫六色組成,正是以彩虹旗的顏色。蔣睿恆自己有一條,送給了李嘉宇一條,也算是兩人有了件情侶款。只不過因為這東西有點太招眼,所以兩人之後都沒有再戴過。誰知今天蔣睿恆竟把這東西戴了出來。李嘉宇心中發急:“你別告訴我你是戴著這東西見編輯的!”
蔣睿恆看到自己的手腕也是一怔,繼而才開口道:“誒喲糟了,忘記還他了。”說著,他看向李嘉宇,“這不是我的,是那個攝影師的。”
“攝影師?”
“嗯,”蔣睿恆嘴角含笑,向李嘉宇解釋道,“我不是說出版社要給我拍照麼,所以他們今天還找了個攝影師過去。結果你猜怎麼著?那攝影師我居然認識!他也是那家gay吧的常客!”
“啊?”李嘉宇沒想到居然會這麼巧,連忙問:“那他認出你了麼?”
“當然認出來了。”蔣睿恆笑,“他也常去那家酒吧,我倆還說過話,這次一看到對方立時就都認出來了。所以之後拍照的時候特別順利。後來編輯走了以後,我們倆就聊了幾句。他跟我說他正籌備出版一本攝影集,表現不同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一張他想拍兩個同性戀人的手握在一起的鏡頭,只是他要拍照,自己沒法出鏡。今天他看到我手以後覺得我的手很合適,就想請我當他的‘手模’。我想大家也算認識,而且只拍手也看不出什麼,所以就答應了。結果沒想到他家那位直到晚上七點半才趕到攝影棚,結果才折騰到這個時候。”
說著,蔣睿恆掏出手機,翻出一張照片:“看看,怎麼樣?”
李嘉宇探頭過去——照片中是兩張男性的手,放在下面的那隻手掌向上,掌心偏外側的位置還有一道明顯的傷疤;而在這隻手的上方,還有另外一隻手,那修長的手指正輕輕地撫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