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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這樣做完全是為了安慰李芳蘭的心情,並且以這種方式告訴李芳蘭孩子是無辜的,必須撫養長大,同時也讓李芳蘭認識到王強對苟富貴是默默的接納了。
苟有志的妹妹苟英英在埋葬了苟有志以後找到李芳蘭說:“把縣城樓房的鑰匙給我。”。
“樓房《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李芳蘭說:“你滾遠!”。
“我哥還有個孩子”苟英英說:“怎麼說這房子也不應該是你的。”。
“孩子是我生的還是你生的?”李芳蘭問:“如果是你生的,樓房就是你的,再說這孩子是苟家人的,不是你侄女嗎?”。
“……”
“我告訴你苟英英”李芳蘭振振有詞:“苟有志所有的遺產都是這個孩子的,你不要痴心妄想。”。
苟英英把李芳蘭起訴到法庭,工作人員看了苟英英的《起訴狀》偷偷的告訴苟英英:“我看你就不要起訴了,免得你和李芳蘭結仇,以後你連侄女的面都見不到。如果你要你哥哥的所有遺產,那麼這個女孩子你就得撫養;如果你不撫養你的侄女,那麼你就沒有資格要你哥哥的遺產。再說,你要撫養你的侄女,李芳蘭不會給你的,我們也不會幫你把母女分開,母子難離知道不?《房產證》不論寫著誰的名字都是這個孩子的財產,她才是第一繼承人。苟英英,我們知道你擔心你哥哥的遺產也會被李芳蘭據為自有以後留給王強和李芳蘭的兒子,你的擔心不是多餘的,我們接受你的意見,我們能夠和當地政府與村委會銜接,清理苟有志的所有遺產,歸屬到你侄女——苟富貴的名下,由公證處公正。”,苟英英走到大街上把《起訴書》撕成“雪花”撒向空中,“雪花”紛紛落下來,落在苟英英的頭上、身上和腳下。
苟英英以照顧母親的名義,把家搬到苟有志的家裡居住,她要等到王強與李芳蘭離婚以後撫養侄女。
苟有志死了以後,暖灣村的領導班子重新做了調整,任命武澤天為武家寺鎮暖灣村代理黨支部書記、武家寺鎮暖灣村產業聯合黨支部書記(代理)、武家寺鎮暖灣村種養產業總公司董事長,任命孫梅梅為武家寺鎮暖灣村村主任兼任武家寺鎮暖灣村婦女聯合會主任、武家寺鎮暖灣村種植產業公司經理,任命王強為武家寺鎮暖灣村村文書、武家寺鎮暖灣村養殖產業公司經理,任命以後的村幹部和村企業負責人的身份,清理苟有志生前的所有財產,歸屬李芳蘭生育的女兒——苟富貴名下,並經過公證處公正。
習慣於記錄日記的呂軍從武澤天的口裡聽到苟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