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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縣城,單程將近四十多里路。
要說是騎腳踏車去,也還能夠半天打個來回。
現在可是還有幾百斤的野味,腳踏車拖不動不說還招人眼睛。
要去縣城三個方法,一是騎腳踏車,這個方法已經否決了。
第二個方法就是坐中巴車,從吳橋鎮老車站坐車可以直達南巖縣汽車西站。
但是中巴車只拉人不拉貨,能拉貨的只有解放車,就是給供銷社送貨的解放貨車。
從縣供銷社把物資分下來,再把從鎮上收到的物資拉回去。
吳子峰沒這個關係找供銷社的貨車,自然不可能用貨車來拉。
思前想後,其實還有第四個方法可以選擇。
那就是下元村原來有輛農用三輪拖拉機,這是當初縣裡下發到生產大隊的交通工具。
以前是用來拉糧食送鎮上糧管所的,有時候也會開去縣城辦點事比如拉化肥啥的。
現在不搞集體經濟了,用處就小了很多,如今停在下元村大隊部,也就是後來的下元村村部。
但是想要借農用三輪拖拉機,首先就得孟軍點頭才行。
上一次撞破了那老小子的好事,估計那傢伙氣的牙根癢癢。這回再去自己要是 不出點血,估計他肯定不會答應。
不過除此之外,再也沒有更好的路子可以選擇了。
交通困難,其實也就是為什麼吳橋鎮的獵戶不願意去縣城賣野味的最根本原因。
路太遠了,真要是拉個板車去一趟,碰上夏天到了縣城肉早就臭了。
在孫志武家吃過飯後,吳子峰幫著一起把野味過了稱,加上那些掛著的皮毛,林林總總一起四百七十二塊五,某抹了個零頭四百七十塊錢。
當然,那張虎皮,孫志武不賣,真要是賣,再加四百多塊錢也不一定夠。
孫志武接過錢後,臉上笑得更加燦爛。
“兄弟,你真是我孫志武的貴人!有你這些錢,孩子能有書讀不說,我們一家人還能過個好年!”
前些年野味哪裡能賣那麼多錢,販子黑心得很,根本不可能像吳子峰給得這麼高。
“志武哥,這些都是你應得的。錢雖然給了,不過我還得放你這裡一會兒,我得去弄輛車來才行。要不然這麼多東西,靠板車拉也費勁。”
吳子峰對孫志武說道。
“那行,你啥時候來都可以,今天我不出去。”
孫志武點頭答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