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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寧氏心頭還是有那麼一絲不安。
於是,在開始寫第二冊 書之前,她又搞了個騷操作。
這不是書肆掌櫃的讓她簽訂了一個契約嗎?上頭明確的寫清楚了定金數額、交稿日期、分紅比例等等。既然書肆掌櫃的能這麼幹,那她為啥不能照樣畫葫蘆呢?
寫書之前,由寧氏口述,六郎執筆,寫下了一份霸王條約。
六郎並不知道何為霸王條約,當然寧氏本人也不太清楚,她只是本能的讓所有的條款都有利於自己,並讓六郎認罪畫押……哦不,是按手印籤契約。
契約一式兩份,不過寧氏說了,怕給六郎會丟,不如就丟留在她家裡,就放在書房的櫃子裡,保證安全。
等契約完成之後,寧氏就徹底安心了,再度叨逼叨逼的開始說劇情,六郎掛著一張苦瓜臉,認命的提筆開始記錄。
這一記錄就是十天。
在寧氏魔鬼式壓榨之下,六郎還真就按時完成了書稿。他並不知道,人家書肆那頭才沒有那麼誇張,是寧氏一心痴迷於發財,硬生生的壓縮了交稿時間。等第二冊 一完工,她就立馬急吼吼的趕驢車進縣城,將書稿給了書肆掌櫃的。
寧氏在此之前,連話本子都沒看過,最多也就是廟會的時候看過幾出戏,再麼就是在縣城茶館裡聽人家說書了。
也因此,哪怕早先有王香芹教她幾手,她其實也不能很好的掌握。
但是不要緊的,寧氏這人天生就愛八卦,平常說起東家長西家短,就特別來勁兒。還不單單是她自個兒講得起勁兒,別人聽得也特別熱鬧,彷彿聲臨其境一般。帶著這個特地,她口述的故事確實有種別樣的吸引力,書肆掌櫃的才會評價說,故事挺不錯的。
故事不錯,也就是劇情給力,不說有啥教育意義,但最起碼閒漢們愛聽。唯獨讓掌櫃的不滿意的是,這個表達方式還是太差了一點兒。
幸好,這年頭寫話本子的人不多,反正擱在他們這個縣城裡,那是真的少之又少。平常戲臺子上演的永遠都是那幾出耳熟能詳的戲目,茶館的說書先生講得也多半都是演義小說,反正就是翻來覆去的那些個故事,多混一段時間,茶客都能背會了。
話本子之所以不多,一方面是這年頭讀書習字還是一件很稀罕的事兒,多數人家都沒有餘力去供孩子唸書,而另一方面就是,哪怕有能力供得起讀書人的,那又有幾人會去寫這種通俗話本子呢?
讀書是為了什麼?
考科舉,走仕途,升官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