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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元黛,她臉上微紅,李錚轉身去拿打火機,“好了好了,唱生日歌吧,再不唱蛋糕要整個化掉了——真不該讓張姐做的,整個晚上都在塌,我強迫症都要犯了。”
他關掉大燈,點亮蠟燭,在昏暗中握住元黛的手,把手機放在一邊放BGM,強迫元黛和他一起唱歌,“祝我生日快樂,祝我——生日快樂——”
她已經至少十年沒這樣慶生過,元黛覺得自己很滑稽,甚至有點想笑,李錚可能也是一樣,他們或多或少偷笑了幾聲,藏在歌聲裡偷看著對方,最後笑成了一片。李錚把她拉到自己懷裡坐著,“吹蠟燭。”
元黛一口吹滅蠟燭,靠在李錚肩上,和他一起望著窗外輝煌的外灘夜景,在S市,很少有人能看到星空,但這也沒有什麼關係,高架路上霓虹燈來來去去,每一顆都是人造的星星。
“你看。”
過了一會,李錚用商量的口吻和元黛說,“其實入夜了,也很美,對不對?”
他的語氣很平常,好像只是在說景色,元黛抬起頭看看他的側臉,不禁笑了起來。
“可能是吧,”她說,“也許兩個人靠在一起的時候,看什麼都會很美。”
他們已經不年輕了,不再會問喻星遠和曲琮那樣的問題,元黛不會問李錚,他們複合的契機是不是格蘭德入華,就像是李錚也不會問元黛,他們能走到現在是不是因為他們相遇的時候,元黛已經39歲,終究不再像是年輕時那樣不羈,故事外的人,聽故事不會太仔細,故事裡的人,他們知道不必事事較真,能靠在一起看星星便是緣份。
這句話用律師的語言說出來,應該是這樣子:當他們都還喜歡對方的時候,能靠在一起看星星,滿足於現狀,並對未來取得共識,這是很難得的一種狀態。不排除李錚或元黛能和別人達成這樣的關係,也不排除他們的關係之後會發生變化,更不排除他們的關係有一定的偶然性,也不是那樣的刻骨銘心,非彼此不可,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刻因為依偎而產生的快樂是真實的。
而且,確實也有這麼一種可能:他們一直這樣相處下去,並且一直都覺得對方令自己快樂,在不斷的變化中,始終都保持著這種能力。
“你還沒送我生日禮物呢。”
看完星星,吃蛋糕的時候,元黛說,蛋糕已經一塌糊塗,奶油完全‘洩’了,又稀又軟,蛋糕胚太粗,兩種口感摻在一起,她吃一口就放下盤子,對男朋友撒嬌。
“你想要什麼禮物?”李錚很適應她時不時作的小妖,泰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