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第4/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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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近距離接觸那些她所詢問的目擊者和罪犯。坐在離精神錯亂的殺人犯僅三英尺的地方,和他鬥上幾小時、幾天甚至是幾星期,這是一種令人興奮的工作,但同時也讓人感到精疲力竭。丹斯工作時非常投入,將自己與調查物件密切聯絡在一起,以至於在談話結束之後很長時間裡,她仍能感受到他們的情感。她依然可以在腦海中聽到他們的聲音,久久地擾亂她的思緒。
是的注:原文裡用的是西班牙語“Si”,表明調查物件是拉美人士。,是的,好吧,是我殺了她。我割斷了她的喉嚨……還有,她的兒子,那個小男孩。他也在那兒。他看見我了。我必須殺了他。我是說,誰會放過他呢?但是那女人活該,她竟敢那樣看我。這不是我的錯。你剛才不是說要給我煙抽嗎,可以嗎?
音樂具有神奇的療效。如果凱瑟琳·丹斯在聽索尼·泰瑞和布朗尼·麥克金注:美國布魯斯音樂的兩位大家。的音樂,或是U2、鮑勃·迪倫、大衛·拜恩的音樂,她就不會想起兇手卡洛斯·阿倫德憤怒的抱怨,說他在割斷受害者喉嚨時,對方的訂婚戒指劃傷了他的手掌。
很疼。我是說,太疼了。那個臭女人……
林肯·萊姆問:“你有沒有參加過職業演出?”
她曾經演出過幾次。但她後來輾轉過許多地方:波士頓、伯克利、舊金山北灘,她已經沒心思演出了。演出似乎是件很人性化的工作,但是她發現,這真的只是你自己和音樂之間的事情,跟聽眾沒有關係。凱瑟琳·丹斯更想知道別人對他們自己的生活和愛情有什麼看法——以及如何透過歌曲來表達這些看法。她意識到,在音樂這方面,就像她在工作中一樣,她更想扮演職業聽眾的角色。
她告訴萊姆:“我嘗試過演出。但最後我覺得,最好還是把音樂當作朋友來對待。”
“所以,你就成了陪審團顧問和警察。真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你自己猜猜看吧。”
“這是怎麼回事呢?”
丹斯猶豫了一下。通常她不願意談她自己的事總是要先聽,後說,但她覺得和萊姆很談得來。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他倆是對手,但卻有著共同的目的。並且,他的衝勁和倔強讓她覺得和自己有幾分相似。另外,他也喜歡偵探這個職業。
於是,她說:“喬尼·雷·漢森……就是那個名字中不帶‘h’的喬尼。”
“是罪犯嗎?”
她點點頭,開始訴說起自己的經歷。六年前,在一起由加利福尼亞州公訴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