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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麗江,中午12點前喊人起床是件慘無人道的事情,我每次都滿載一腔怨氣衝下床去猛地拽開門,每次都逮不住她,每次都只剩個粽子一樣的小人兒乖乖坐在門口等我,說:乾爹,你帶我吃油條去吧。
我說:我還沒洗臉刷牙刮鬍子呢……
她說:那乾爹你帶我吃餛飩去吧。
我說:恩公,您那位親媽哪兒去了……
她板著指頭說:我吃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餛飩,我只吃皮皮兒,剩下的你吃好不好。
我能說不好嗎恩公!
媽媽愛她,怕她不吃早飯發育不良命喪雲南,但同時媽媽也很愛自己,怕自己睡覺不夠臉色不好看然後命喪雲南,於是把這塊小口香糖黏在了我的頭上。
我頂著黑眼圈生生喝了好多天餛飩餡兒,差一點命喪雲南。一直到今天一看見餛飩攤兒就想罵娘。
小東西沒喝普洱茶的時候還是很乖的,軟軟小小的爪子握住我一根指頭,蹦蹦跳跳在古城的石板路上,左一聲乾爹,右一聲爸爸,喊得我渾身暖洋洋懶洋洋的。
路過的熟人問,這是哪兒撿的漂亮小孩兒啊?
我說是我女兒啊,不信你聽她喊我,來,姑娘,喊一個
這番對話見一個熟人就重複一次,然後細細欣賞對方臉上的駭然,灑家心下居然萌生出一丟丟驕傲的感覺。
驕傲?人性裡的有些東西是不可論證的。明知道不是自己的孩子,可還是願意各種炫耀獻寶。好比拿著別人的泰格吉他跑到第三個人面前炫耀:你看,泰格!這其實和我哪兒有什麼關係啊。我有時候一邊炫耀我的小乾女兒,一邊覺得自己心智真他媽的幼稚。等扭過臉來看心心的時候,又覺得這種幼稚是完全可以解釋的。
既然喜歡,就恣當是親女兒去疼吧。要喝可樂給買可樂,要吃巧克力給買巧克力,要騎哈士奇我去給你滿世界攆狗。
一整天一整天的,帶著我從天而降的小女兒混麗江。
她腿短走不快,走累了就放在肩頭馱著,夾在腋下挾著,橫抱在胸前捧著。更多的時候,讓她揪著我衣襟角,我記得我小時候就是這麼揪著大人的衣角走路的,但她很固執地把手硬塞進我手心裡讓我牽著她走。小小的爪子在我掌心裡捏成一隻核桃樣兒的小拳頭,關節硌著我收攏的掌心。
窩心的一幕是,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我瞞著她媽媽帶她去吃海鮮披薩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