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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利潤算在利潤一方,那只是因為這個商品本身已經是最終產品,它的生產價格不加入另一種商品的成本價格。
如果有一個總額p表示生產資料的生產者的利潤,加入一個商品的成本價格,又有一個利潤p
<sub>1加到這個成本價格上,總利潤P就=p+p<sub>1。商品的總成本價格,抽去一切代表利潤的價格部分以後,就是這個商品本身的不包括P在內的成本價格。把這個成本價格稱為k,很清楚,k+P=k+p+p<sub>1。我們在第一卷第七章第二節研究剩餘價值時已經看到,每一個資本的產品都可以這樣看待,好象其中一部分只補償資本,另一部分只代表剩餘價值。把這種計算方法應用到社會總產品上,必須作一些修改,因為就整個社會來看,例如,亞麻價格中包含的利潤不能出現兩次,不能既作為麻布價格的部分,同時又作為亞麻生產者的利潤的部分。
例如,A的剩餘價值加入B的不變資本,就這方面說,剩餘價值和利潤二者之間沒有區別。對商品的價值來說,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由有酬勞動構成還是由無酬勞動構成,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這不過表示,A的剩餘價值由B支付。在總計算中,A的剩餘價值不能計算兩次。
但是二者之間存在著如下的區別。一個產品的價格,例如資本B的產品的價格,同它的價值相偏離,是因為實現在B中的剩餘價值可以大於或小於加入B的產品價格的利潤,除此之外,在形成資本B的不變部分的商品上,以及在作為工人生活資料因而間接形成資本B的可變部分的商品上,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先說不變部分。不變部分本身等於成本價格加上剩餘價值,在這裡等於成本價格加上利潤,並且這個利潤又能夠大於或小於它所代替的剩餘價值。再說可變資本。平均的日工資固然總是等於工人為生產必要生活資料而必須勞動的小時數的價值產品;但這個小時數本身,由於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價格同它的價值相偏離又不會原樣反映出來。不過這一切總是這樣解決的:加入某種商品的剩餘價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種商品的剩餘價值就少多少,因此,商品生產價格中包含的偏離價值的情況會互相抵銷。總的說來,在整個資本主義生產中,一般規律作為一種佔統治地位的趨勢,始終只是以一種極其錯綜複雜和近似的方式,作為從不斷波動中得出的、但永遠不能確定的平均情況來發生作用。
因為一般利潤率是由每100預付資本在一定期間比如說一年內的不同利潤率的平均數形成的,所以,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