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混血王朝 異類帝國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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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王朝的建立對中華民族意義重大。我們知道,華夏民族的傳統觀念,歷來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然而混血之後,究竟誰“非我族類”便很難說清,原本就有胡人血統的李唐王朝更不會去刻意區分。再加上唐太宗志向高遠氣度恢宏,一種新的民族政策便在貞觀年間誕生。
政策雖新,伎倆卻是老的,即恩威並施。只不過,漢武帝更喜歡訴諸武力,唐太宗則儘可能施惠施恩。比方說,下嫁公主宗女,開放邊境貿易,招募外族豪酋到朝廷任職,鼓勵戎狄子弟到中國留學。而且,對外族人在任命、賞罰、安置和撫卹諸方面,都與大唐子民一視同仁。
但,最重要的還是羈縻(讀如基迷)。
什麼是羈縻?羈是馬籠頭,縻是牛韁繩,羈縻其實就是放風箏。具體做法,是在歸屬了大唐的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設定地方行政單位,大的叫都督府,中的叫州,小的叫縣,分別叫羈縻府、羈縻州、羈縻縣,簡稱羈縻州。府的都督和州的刺史,則由當地原來的那些可汗或酋長擔任。[10]
不過,接受了帝國任命的豪酋必須放棄可汗稱號,羈縻州之上也還要再設由漢人任長官的都護府,代表帝國中央行使主權。這就等於把周邊大大小小的汗國和部落,統統變成了大唐的郡縣,山大王般的異族首領們能願意嗎?
願意。因為這一政策,是在東突厥戰敗後大規模普遍實行的。而且,與普通州縣不同,羈縻州的長官可以世襲。原來的部眾仍然由他們統治,所收賦稅也原則上自行支配,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更是一如既往,大唐反倒還要負責保證其安全。這對於戰敗國和附庸國,已是很開明的專制。[11]
開明總比殘暴好,羈縻政策也大獲成功。這是很能讓唐太宗志得意滿的。貞觀二十一年(647)五月,他在翠微殿發表講話,內容之一就是:貴中華賤夷狄由來已久,只有朕愛之如一,因此各族人民都視朕為父母。[12]
這倒不完全是太宗皇帝自吹自擂,心悅誠服稱其為“華夷父母”者確實大有人在。畢竟,李世民的祖母、母親和妻子都不是漢人,他的“愛之如一”也未必就是虛情假意和政治謀略,儘管一團和氣的背後難免刀光劍影。[13]
但,民族團結的局面畢竟形成,文化交流的通道也已經開啟,海納百川兼收幷蓄的大唐註定將會異彩紛呈。
那就先看西北。
[1]關於李彥升、尉遲敬德、安祿山的民族問題,系據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