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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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竟然也知道了我的名字?!
到樓上去當然得進賓館的大廳,門衛卻怎麼也不讓我進。門衛說這是賓館,我說我知道這是賓館,上邊有人喊我去收破爛的。門衛說瞧你那鞋!我鞋好著呀,鞋尖沒有破,鞋後跟也沒有磨成斜坡,只是上廁所時鞋底沾了些泥,我蹲在那裡用樹棍兒刮鞋底的泥。我說:同志,讓我進去吧。門衛說:不能進。我說:泥刮淨了還不讓進?門衛說:不能進。我說:不會是嫌我是拾破爛的吧?這回門衛卻被逗笑了,他允許了我進去,但必須光了腳進去。
這讓我很難為情了,因為腳趾甲太長,都怪五富,晚上我讓他去巷對面那房東家借剪刀剪趾甲,他說誰看你腳呀,就是沒去,使我這陣丟人現眼了。這是我第一回走進了豪華賓館,賓館的旋轉門像攪肉機,我在裡邊被攪轉了三圈才進去。清風鎮的馬老四兒子在縣商業局開車,他說他來西安把車開上立交橋,是直轉了半小時尋不著下橋道口。我的頭雖然在玻璃門上撞了個疙瘩,但終究是進了賓館大廳。大廳的地面是石板,擦得能照見人影,我的腳踩在上邊,立即有了腳櫻走過大廳,上到十五層抱著一臺廢煤氣灶再走下來,熱成了王朝馬漢,嚇,大廳地板上的腳印還在。
就是這腳印,以後的夢裡常常出現,我不是光著腳在西安城裡到外亂跑,就是跑呀跑呀的,才發覺腳上沒有了鞋,急起來,鞋呢,我的鞋呢?而那個上午,除了收到廢煤氣灶,我再沒收到什麼破爛,腦子裡仍在操心著賓館大廳裡的腳印被服務員擦掉了。
傍晚時分,五富拉著架子車到十道巷找我,他帶給我了一個醬鳳爪,是用塑膠紙包著的,說西安人醬的雞爪好吃得很。我說:是鳳爪,不是雞爪。五富說:明明是雞爪麼,偏叫得那麼中聽?我說:到城裡了就說城裡話,是鳳爪!五富說:那就是鳳爪吧,好吃得很,我買了兩隻,我一頓能吃二十隻的,可我還是給你留了一隻。喲,五富有這份心,那我也樂意把我的一份快樂分成兩半,一半給他。
我說:你到西安後有沒有在什麼地方,比如樹幹上呀,牆壁呀寫過“到此一遊”?
五富說:沒寫過。
我說:那你都遊了哪兒?
五富說:就這興隆街呀。
和五富說話甭想有趣味,我就講了我的腳印留在賓館大廳的地板上。這是多麼豪華的賓館,我的那些腳印一定會走動的,走遍了大廳的角角落落,又走出了賓館到了每一條大街小巷,甚至到了城牆上,到了鐘樓的金頂上。我這麼說著,眼前盡是腳印,排列有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