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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个送信的,只有些赶路的盘缠,现在兜里可比我的脸干净多了!”送信人吓得哆哆嗦嗦的,话都说不利索了,“好汉们饶过我们吧!”
“算了,走吧。阿恒把他们的马带上,今天晚上咱们吃马肉!”蒙面青年收起刀来翻身上马。
“是!”名为阿恒的壮汉板着一张能夜止婴啼的面瘫凶神脸,一丝不苟的回答。
只见他走到那两匹只有进气儿没出气儿的高头大马跟前,一手揪住一匹,竟生生将两匹加起来有两吨重的马给提了起来。
“啧啧,光有蛮力。”瘦猴瞅了瞅他,不屑的说。
至于那两个送信人,早就屁滚尿流的跑走了。
三人顺着原路回了山寨,老远就听见一帮子莽汉们吱哩哇啦的叫喧。
“兄弟们!晚上开荤吃马肉!”蒙面青年乐呵呵的走进山寨,一边走一边解下蒙面的黑布。
层层黑布被解开,露出一张英俊的面庞。
这人鼻梁高挺,皮肤是标准的小麦色,两条粗眉下一双眼睛如同狼眼一般炯炯有神,长着一张跟霸道总裁一样十分酷炫的俊脸。
他恐怕不光在山上是山花,估计就算在美人云集的京城里也能得个京城最帅的称号,毫无疑问,这就是新一任的主角,淡泊名利流芳千古,未来的平安候——褚彦。
“哎呀老大回来了啊,哪来的马?你们又抢送信人了?”长得五大三粗的宋宇笑嘻嘻的凑上来,“哎呀半个时辰不见我家老大更帅了,什么时候抢个压寨夫人回来啊?”
“滚蛋吧你,少贫。”褚彦抬腿踢了他一脚。“去帮阿恒抬马肉去。”
“哎,得令!”宋宇乐颠颠的抬马去了。
马身上好吃的肉不多,其余的又酸又难吃,但众人一个个饿得半死,谁还管得它的滋味如何,褚彦看着因为能吃到马肉而高兴的兄弟,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褚彦原本是世家子,后来寇匪攻城,全家上下数十口人就他跟弟弟两人活了下来,幸而会些功夫才能活到现在。
黑狼山寨的这帮子人,原本都是些一等良民,可惜生不逢时,身处乱世,秦朝法律苛刻、赋税劳重,豪强地主和六国的旧贵族割据地方,他们这种普通百姓生活困难,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为了活下去,这才不得已当了盗匪。
然而即便是当盗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山寨上有七十多人,每日吃饭就是个问题。他们不想违背良心打劫村庄,只好每日打打猎,挖挖野菜,垦垦山上那土质糟糕的田,抢抢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