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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走。”噔噔上了樓,立馬點了一桌子的菜,反正身邊有大款十四爺買單,就算把酒店吃垮了,他也hold得住。
古代人店大不欺主,實實在在的料多份大,我們點了羊腿烤肉,嗨,他還真的上了一條羊腿,還額外送了兩罐竹葉青酒。我埋頭苦幹,要知道,焦黃的烤羊肉撒一層孜然,是世間最頂級的美味之一,想想都能流口水,就算是人參鮑魚我都不換。
十四坐在我對面默默飲酒,連筷子都沒拿。
我滿口油膩,問:“你怎麼不吃?”順勢撕了一塊脆皮肉遞到他嘴巴,他偏了偏臉,微笑道:“你自己吃吧,我不餓,剛才吃了你剩下的雙色馬蹄糕,已經飽了。”我道:“你吃這麼點管飽麼?”十四手中玩弄著酒杯,毫不客氣道:“看你看飽了。”又笑道:“羊肉臊味兒太重了,還是家裡的乾淨些。”我道:“只有吃什麼都香,不偏食的人,身體才健康,性子也會討人喜歡。”十四一本正經道:“我性子一直很好,身體也好。倒是你,一點兒風吹草動就腰痠背痛發脾氣,可見身體性子與偏不偏食沒關係。”
這還給我論起證來,我:“”
竟無以反駁。
酒館老闆似乎幾年沒見過一頓吃了五十幾兩的大客戶了,尤其是大客戶竟然要把剩下的東西打包回家,驚得他下巴都要掉了。另說一句,古代人就是環保實誠,用了兩套精緻的竹製碗筷食盒給我打包,也沒再多收銀子,臨走時還一路送到大街上。我讓阿南把剩菜剩飯全部送去了城西橋洞下的乞丐窩,有錢歸有錢,浪費總歸不好。
吃飽喝足,我挺著肚皮幾乎連路都走不動了。幸而衣服寬大,一點兒都不顯身材。街邊有噴火龍、上刀山、打布庫的雜耍藝人。我拉著十四到處看熱鬧,從左邊一堆人擠到右邊一堆人,因我穿著男裝,外人皆以為是兩個大男人,也不覺奇怪。到了一處鬥雞的地方,裡裡外外的圍了四五圈人,我好奇不已,非得要看,十四沒法子,就從膝蓋處抱住我,將我高高舉起。我雙手撐在他肩上,好不容易看到裡頭景象了,又覺沒意思,悻悻叫他放下,又往另一處人山人海里湊。十四氣喘吁吁,拉住我道:“能不能歇歇?”
見他滿額大汗,一臉“我累死了”的表情,我不由笑道:“比你打獵舞劍還累?”
十四上氣不接下氣,道:“比隨扈趕了一天一夜的路還累。”
逗得我哈哈大笑。
街上人太多,我緊緊抓住十四的手,生怕被人潮給擠散了。十四護在我身後,不讓人靠近。終於尋了一處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