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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意義上講,偷情,乃是對封建禮教的一種叛逆,而叛逆,也正是偷情令人嚮往的原因之一。
的確,叛逆本身就是有魅力的。什麼是叛逆?叛逆其實就是做別人不敢做的事。這需要勇氣,也要擔風險,但克服膽怯、戰勝風險,卻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人們就有了這樣一種認識,即越是需要冒險才能獲得的,其價值就越高,所謂“無限風光在險峰”是也。所以,爬山的人,只怕山不險,衝浪的人,只恨浪不高。偷情既然要冒險,當然也就必然有趣,何況所“偷”的,還是“愛情”!
其實,青樓的魅力,也多少有這樣的成分。因為狎妓雖不犯法,但人們又公認那畢竟不是一個“正派”人該做的事。這就多少帶有了一點冒險(比方說被人視為“不正經”)的意味,這才大大地吊人胃口。不難想象,如果嫖妓竟像結婚一樣“光明正大”,恐怕就真的只有色中餓鬼才會像上飯館一樣去逛妓院了。
不過,逛妓院畢竟最終並無風險,這就遠遠不如偷情來得刺激。事實上,不少人的偷情,也既非為了愛,亦非為了性,而只是為了體驗“偷嚐禁果”的滋味。準確地說,不是為了“禁果”,而是為了“偷嘗”。其實,禁果如非被禁,原本是一點味道也沒有的。僅僅因為它被“禁”,而且嘗的方式又是“偷”,這才滋味無窮。魯迅先生講他一生中吃過的最好吃的羅漢豆,是小時候在看社戲回來的路上偷的,道理就在於此。羅漢豆尚且要偷著才好吃,何況是“情”?所以,偷情偷情,有因情而偷者,也有為偷而情者,但無論何種情況,都是叛逆,都要冒險,當然也都會有難以忘懷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