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熱搜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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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思越還在喋喋不休地說著。
他昨晚從林溯家拿回法拉利的鑰匙,今天一早就去了數碼廣場提車,那破地方修得宛如迷宮,好不容易才找到B-888車位,沒想到停在車位上的除了車,還有江宇浩。
是的,就是那位被杜思越強行賦予宿敵身份,C位出道的當紅流量江宇浩!
林溯聽到這個名字,也有些意外,同時又覺得憑藉杜思越這份掩飾不住的喜悅,該不會是趁著停車場裡沒保安沒監控,把人給打了吧!事態好像有點嚴重,於是他起身走出包廂,找了個安靜的地方,繼續聽杜思越講那地庫裡的故事。
“他當時就站在我車旁邊,一個人,戴著口罩墨鏡護耳帽。”
這副裝扮可能連江宇浩的親媽都未必會認出兒子,但杜思越卻能一眼就看穿偽裝,由此可見恨果然比愛更有力量。
林溯開始查尋釁滋事到底算民事還是刑事。
杜思越繼續說:“我就走上前,淡淡地衝他打了聲招呼。”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毆打追逐攔截辱罵恐嚇,每一條看起來都很像杜思越能對江宇浩做出來的事,這法律是為他量身定做的吧。
林溯等了半天,沒等到打招呼之後的案情交代,忍不住主動問:“然後呢?”
“什麼然後,沒有然後了,他沒認出我。”
林溯:“?”
B-888車位旁邊就是電梯,江宇浩是站那兒等電梯的,電梯來了他就走了。
杜思越還在狠狠嘲諷:“出門連個助理都沒有,還要自己等電梯,我看這C位也不過如此。”
林溯不願再聽:“江宇浩既然壓根沒認出你,那你在高興什麼?”
“因為我被狗仔偷拍了。”杜思越的巨星夢重新被點燃,“還上了熱搜。”
林溯點開微博一看,熱搜上果然多了一條,#江宇浩杜思越#,點進去之後就是兩人站在一起等電梯的高糊照片。
雖然江宇浩正當紅,但也不至於這麼幾張座機畫素的寡淡偷拍就能上熱搜,對此杜思越爽快承認:“我買的。”
林溯:是我低估了你的無聊程度。
杜思越此生難得被狗仔偷拍一次,雖然只不過是買一贈一的贈一,但根據他給自己安排的水軍數量來看,每一個環節都是按照斬獲奧斯卡影帝的規格在往前走。熱搜裡沒幾條江宇浩,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