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一一一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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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秦國當真容得下我麼?”
韓非一言,讓趙維楨不禁挑了挑眉梢。
青年公子不善言辭,但這不意味著他懼怕表達。趙維楨不說話,就是要他繼續說下去的意思,因而韓非動了動嘴唇,迅速整理好自己準備說的話語。
“歷來的秦王,需要的,是一把刀。”韓非放緩語速,一字一句地慢慢說:“國君、君需要的是執行人,而非統、統籌者。昔年孝公有商君,且只有商君,但今日不同。秦王有君上,有呂相,有通古,有諸多將領。有無公子非,於秦、於君並無影響。”
這就是要同趙維楨分析秦廷局勢的意思。
趙維楨饒有興致地側了側頭。
說實話,趙維楨不是很明白為何他堅持不事秦。
對韓非而言,他不是李牧,不是屈子,不屑於忠君愛國那套。韓非是個徹頭徹尾的功利主義者,他只在乎自己的主張能否實踐。
與秦而言,他為韓國公子,其實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在先秦時代,身為公室後代而去其他國家做事的人太多了。單論秦國,商鞅姬姓公孫氏,他不僅是衛國公室,甚至與周王室也是實打實的親戚;後亦有昌平君,即為趙維楨送回楚國的公子啟,也是一度在秦國坐到了相國之位。
更遑論公室之後,尚且本身為士人。諸如張儀、李斯這類寒門士子,在各國都沒有任何靠山與仰仗,仍然能投到貴族門下做食客,以個人才能最終獲得國君賞識與支援。
所以趙維楨思來想去,只能說韓非放棄事秦的原因不在於客觀條件。
而在於他自己分析之後,覺得沒路可走。
“公子是覺得,”趙維楨回應道,“秦王不需要你。”
“通古比我更、更擅長為臣。”
韓非說著,笑了起來。
他的笑容裡有無奈,也有幾分驕傲:“非寫君、君臣之道,可若要我去、去做違背意願的事,非不情願的。”
但李斯無所謂。
秦王要一名酷吏,李斯可以去做。同樣的,若秦王政要李斯靈活變通,去做不符合法家定義的事情,趙維楨覺得,李斯大概也能給出相應方案。
如韓非所言,他寫君臣如商賈,臣獻計、君贈地位作為回報,完全是做買賣。可韓非個人更在乎的是施展自己的抱負——不然他幹什麼不對韓王百依百順,還覺得懷才不遇呢?
李斯不一樣,打見到他的第一面,趙維楨就知道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