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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晾曬中的軟硬適中的泥磚。
原主從七歲開始跟著老師傅學藝做學徒,這個老師傅手藝平平,能教的不多,真的教課的時間不長,反而是當著免費勞工一樣用了好些年。這年頭想要學點東西都這樣,最苦不過學徒工,老師傅又想要學徒工幹活,又不想傳授真本事,又想要名聲,也是矛盾得很。
不過去年的時候老師傅去世了,他們這幾個學徒工被動出師,原主這麼些年就在那裡做泥漿泥磚了,造型才開一個頭,晾曬上色都沒學呢,所以雖然是‘出師'了,但手藝不到家,還沒賺到錢。寡母倒沒說什麼,家裡大哥大嫂見他在家吃白飯,特別嫌棄。
倒也不怪他們,家裡還沒分家,父親死得早,原主等於一直是哥哥們在養,這幾年有了第三代,支出日漸增大,原主好不容易學出師,卻不賺錢吃白飯,他們不高興也很正常。
去年年尾的時候,家裡三哥成親了,卻是入贅到鎮上棺材鋪裡,原主很小的時候就定了親事,兩個哥哥順勢提了分家的事,三哥自是去了鎮上,大哥是長子繼承了老宅和大部分土地,二哥拿走了牛和剩下的地。原主既然準備做個手藝人,就沒有拿土地,而是收了錢,足有八十多兩,在鄉下是個大數字。
原主心氣太高,覺得小地方耽誤他,拿著銀子去了省城找表舅,他表舅在省城衙門裡當差呢,是個捕頭,和些當官的也能說上話,是親戚裡頭頂頂出息的一個。最重要的是,原主定親的物件就是表舅家的表姐,他準備蹭未來老丈人的食宿,能裸婚就更好了。
但這個事不是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原主這個情況,要什麼沒什麼。你哪怕有個正經工作都行啊,結果什麼都沒有,前途暗淡不說,也靠不上祖蔭,沒房子沒存款。就這樣的條件,腦子沒坑的都不能隨便把女兒嫁了,這表舅也是這麼想的。
他表舅沒收留他,年輕男子住在家裡,哪怕未婚夫妻也不方便。客棧一天要十個銅錢,住不起,他也不回去,而是找中介給他介紹了一間燒死過人的價格特別低廉的房子,就是現在這間。位置比較偏,加上一家五口死裡頭,裡面東西都燒得差不多了,哪怕快一畝的大小,也只要了七十兩銀子。
表姐年紀不小,十六了,等不了幾年,表舅就說,要是他能半年內在城裡找一個正經工作,哪怕一個月的錢就夠吃用,他也願意把女兒嫁了。
這個條件不算苛刻,原主自己也明白,他就去找工作。城裡工作大不易啊,在後廚洗碗都得先學三年,哪怕碼頭幹苦力人家都嫌他瘦小,倒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