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私奔與私通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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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想見,他們這時心中,一定充滿了真誠的愛情,一定是但願天長地久,永結同心的。因此,這件事如果發生在現代,我們似不必再為他們的命運擔心。
然而,封建禮教並容不得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私奔。當這對青年男女興高采烈回家來時,所遭之境遇為他們始料所不及:“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頻繁。”也就是說,公婆根本不承認她是兒子的正妻,不允許她參加祭祖的活動,這就等於宣佈她是這個家庭內不受歡迎和不被尊重的人。這樣一來,這個女子便處於一種極為尷尬的地位:“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丈夫家裡住不得,自己孃家回不得,這可真是“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了。因此,她只好總結“教訓”說:“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由此可見,私奔,大多是沒有“好下場”的。《井底引銀瓶》要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白居易們似乎就沒有反過來想一想:放棄個人自由意志,任由父母媒人指配,和一個自己不愛的人過一輩子,難道就是“好下場”麼?
如果說,私奔是對傳統婚姻制度的挑戰,那麼,私通便是對傳統婚姻制度的破壞。因此,私通的風險更大,處分也更重。
所謂私通,就是男女雙方並非夫妻而發生性關係。這種非婚姻的性關係,有婚前的,也有婚外的。不過,一般地說,私通多半特指婚外性關係,也就是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苟且。這種事,即便在今天,大約也至少不宜提倡。然而可惜得很,從古到今,它又屢見不鮮。
比如《詩·鄭風·女曰雞鳴》,儘管歷來被學者們“好心”地解釋為“夫妻生活”,但我懷疑那寫的只怕不是“夫妻”,而是“情人”。詩的原文是:“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子興視夜,明星有燦’。‘將翱將翔,弋鳧與雁。’‘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翻譯過來就是:女的說,哎呀雞叫了。男的說,天還沒亮哪!女的說,你起來看看嘛,啟明星好亮好亮啊!男的說,好嘛好嘛,我出去轉轉,看能不能打只鴨子或大雁。女的說,你要是打了野物回來,我就給你做一盤好菜,再弄點酒喝喝,祝咱們能白頭偕老,就像那和諧的琴瑟,又寧靜又美好。男的說,知道你會常來看我,所以才送給你各種首飾;知道你會體貼我,所以才送給你各種佩物;知道你會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