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子裡 (第2/3頁)
二花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越來越完善。以至於後來分出了很多流派。這些流派很多現在已經無法考證了。反正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流派的競爭吞併內鬥,再加上自然的消亡,最後白開能說出來就那麼幾個。而到了近代,隨著科技的發展,趕屍這行當就逐漸的消失了,就算你趕著屍體跑的再快,那也跑不過汽車。這都是歷史造成的必然結果。
不過民間還是偶爾會有趕屍的傳聞出現。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有人故弄玄虛,尤其是在解放前後。很多情報人員或是走私運毒販賣軍火的,總之玩的都是腦袋別褲腰帶上活計的人。這些人經常會利用趕屍來偽裝身份。一來這普通老百姓對趕屍還是很恐懼的,避之而無不及,所以能起到掩人耳目的作用。二來,趕屍多半都是夜裡趕路,打著這個旗號,走夜路的時候還能放心一點。起碼沒有山賊土匪會來劫道。
早前白開就聽師傅講過真事,我國破獲了一起非常大的拐賣女性案件,這犯罪分子就是打的趕屍的旗號,把被拐的女人嘴封好,頭用黑簾遮住,一路上根本就沒人發現。要不是其中的一個女的來了月經不小心漏了陷,這事保準能瞞天過海了。
而剩餘的一小部分真正趕屍的人,通常也都是走走形式。因為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的習俗不盡相同。恨不得一個村都有一個村的說話,趕屍呢也就是為了這些習俗而服務。舉例來說,有的地方的習俗是,某些特定日子出生人,在特定的日子死了,是不能用棺材抬出村的。說是會給村裡招東西。但這屍體不能抬出去,那也得安葬在墳地裡啊。沒辦法就只能叫趕屍的來,讓屍體大大方方的走出去,這事就算有解了。
還有的地方的習慣是,結陰婚的時候會用到趕屍。這陰婚一般就是指一個死人跟一個活人,或是兩個活人結婚。法律上是不承認的,但很多地方現在還有這個習慣,據說是怕自己死了的尚未婚嫁的年輕人,死後會不甘心,鬧鬼。有一些地方結陰婚很簡單,倆屍體埋一塊兒就完事了。但有些地方不同,是需要遊街的,沿著祖宗的祠堂轉一圈,或是在村裡轉一圈,這才算受到了家族的認可,方能結成陰婚。
這趕屍要用到的地方很多,但說白了,已經派不上大用場了。幹這行甭說掙錢了,連飯都吃不飽,自然也就沒人願意來做了。很多趕屍的都轉了行,近一點的還在玄學術士這個範圍裡,到處混口飯吃。遠一點的乾脆直接該上班上班,該務農務農了。
至於還有一些至今堅守在趕屍第一線的,那也不是純粹的趕屍了。而是跟道上的人一起配合做大事。
趕屍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