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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救援嗎?”
【注】:斯蒂文的暱稱。
布琳搖了搖頭。“你有手機嗎?”
“在那兒呢,屋裡。”
布琳用雙臂抱緊自己一還是沒法讓自己暖和起來。她看著那個女人柔軟的、名師設計的夾克——好羨慕啊,這倒不是因為那衣服顯而易見的名貴,而是因為它暖和。她的臉生得很漂亮,臉蛋呈心形。她的指甲很長,修剪得十分完美,她可能上過什麼雜誌的封面,就是人們在雜貨店裡等結賬時常看的那種,也可能在什麼教你保持健康和性感十招的文章中有她的插圖。她把手伸進口袋,拽出一雙秀氣時尚的手套來。那手套值多少錢,布琳連猜都不用猜。
布琳又哆嗦了起來,心裡在想,再不趕快弄身乾衣服,暖和暖和,她就要暈過去了。她還從來沒有這麼冷過。
“那個房子,”青年女子朝湖景路2號那邊點了點頭說,“我要去呼救。我們去那兒吧,我們去叫警察。那兒會暖和些。我都冷死了。”
“現在不行,”布琳說。說話簡短些似乎痛苦也小點。“不知道他們在哪兒。等知道了再說吧。他們也可能去了那兒。…
青年女子皺了皺眉頭。
“你受傷了?”
“我的腳踝。剛才跌倒了。”
布琳曾經處理過許多外傷呼救。她拉開那女子靴子上的拉鍊——鞋子是義大利產的,她注意到了——透過及膝高的黑色長襪,檢查了一下她的踝關節。看上去傷得不嚴重。可能是扭了一下。感謝上帝,沒有斷。布琳見她腳脖子上還戴著一條金腳鏈。她還以為,人過了十二歲就不會再戴腳鏈了呢。
那青年女子望著菲爾德曼的家。咬著嘴唇。
“你叫什麼名字?”
“蜜雪兒。”
“我叫布琳·麥肯齊。”
“布琳?”
布琳點了一下頭。她一般不去解釋這名字的來歷。“我是警局的一名警官。”她說了一下那個911電話的事。“你認識他們嗎?就那兩個人?”
“不認識。”
布琳說話的聲音很低,還有點變調,而且越來越明顯。“需要想一想下一步該怎麼做。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我下班後與愛瑪會合,然後搭上斯蒂夫,一起開車過來。到這兒的時候大概五點,五點三十的樣子。我去了樓上——想洗個澡——就聽到砰砰幾聲響。我以為是爐子爆炸還是什麼的。要麼就是誰打掉了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我就跑下樓來,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