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14 (第2/3頁)
清春是金色鎖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被人聽牆角還是挺不自在的。
“我家那個年紀大了些,他今年二十八了,沒有你物件那麼厲害,他時間短,有點快……”
快?
“你說說唄,你物件是不是特別行呀?”
對方又問一遍,對這事兒好奇得很,韓舒櫻安靜一會兒,才小聲道:“嗯。”很行,確實……像小石子一樣,尤其快到巔峰時好幾次弄得她忍不住驚叫,怎麼會那麼in弄得她好幾次什麼都不知道了,直接懵神顫抖好久。
韓舒櫻不想說他和江見許之間的事,轉移話題:“二十八多好的年紀。”在六十年後,這個年紀風華正茂。
“我們那兒十八歲都能結婚了,他都二十八了,像他那麼大歲數的,孩子都能滿地跑了,唉,其實他以前處過物件,後來分了,他是家裡老大,工資又高,家裡不想他結婚,說要把以前拉下的饑荒還完才能結,就一直拖到現在,今年才還完,年紀雖然大了點,好在他對我好,答應結婚後工資給我管,除了交家裡二十塊家用外,剩下都是我們小家的,等他婚房下來,他就搬出他們家,和我一起過我們自己的小日子……”
黑暗裡,韓舒櫻聽著她語氣歡快地說著結婚的事,聲音裡全是嚮往。
她忍不住問她:“你為什麼想結婚,結婚好嗎?”
“好啊!當然好啦。”劉春鈴翻了個身面對她道:“我家裡好幾個兄弟姐妹,什麼東西都要和他們分,我又排行老二,分不到什麼,東西不是給大姐就是給小弟了。
我物件那邊也是,要一個人養全家,我們倆都不喜歡這樣,我們商量過了,等我們結婚,有了自己的房子,家裡就只有我和他兩個人,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買什麼買什麼,我們都有工資,可以一起養家,再也不用跟別人爭,而且我物件很聽我的話,結婚後家裡頭都我說了算,不但有家,有房子住,家裡還多了一個人給我賺錢,給我使喚,給我打……你說好不好,不能幹的話都讓他幹,到時候生個孩子,一家三口小日子過得不是有滋有味兒……”
“哦。”韓舒櫻試圖想了想如果她跟江公安結婚,給她賺錢,給她使喚,給她打……沒事還能睡一睡,好像……好像也挺好的。
以前她很排斥婚姻,覺得婚姻對自己沒好處,只有麻煩,尤其她有錢有貌,別有用心的人很多,她不得不防,但穿過來後,物件換成江公安,她又覺得……婚後他如果疼她又愛她,她就不排斥了,只是不太喜歡生小孩。
於是她問:“生小孩不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