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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裡,其實也沒有比在暴君手裡好多少。”
小姑娘外來人口,在紐約待的時間不長,知道的不多,感受也沒有原住民那麼深刻,評價說的非常隨意。
託尼若有所思的點點頭。
他的喜惡向來分明,厭惡的人,比如小姑娘口中的“有功的部下”,不喜歡殺了就殺了。但對於喜歡的人,卻又是另外一種樣子。
比如面前這個不知道天高地厚,高談闊論,引經據典,變著法說他名聲不好的小豬蹄子。
想了想,他竟然不太想殺。
託尼定定看了一眼面前玩豆子的小姑娘,思考了一下。
紅骷髏成不了大氣候,一旦他重啟馬克軍團,那就是個屁,但這個意外遇到的,難得讓他感到舒服的小姑娘。
塵埃落定後,他是想要把她帶回王城的。
於是他堅持的問道:“你覺得暴君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小姑娘恃寵生嬌,聽他一直問,膽子就大了,笑得眼睛都彎起來,皮唧唧要來拿他手裡的青豆。
拿到後,才願意坐下好好的想,想了半天,最後非常誠實道:“暴君?其實我不知道他是什麼人,畢竟我都不認識他呀。”
暴君:“……”
暴君覺得這樣不行。
……
不管城市裡的局勢如何隱蔽的發生著變化,街道上的確是越來越亂了。
似乎有兩方人馬在不斷的交手,時不時的,就會出現巡邏的衛兵四處搜查。
託尼隨手帶回來的一兜青豆吃了兩天。
阿言放假後,他雖然還會時不時消失一會,但卻不怎麼讓小姑娘出門了,導致她提起集市的時候,眼睛都綠油油的。
只不過她生的乖巧,也不愛搗亂,知道外面是真的很危險,便從不跟人鬧。
只有家裡沒有屯糧了,才小小聲打個電話,宛如地下接頭一般,對著人耳朵悄悄提醒:大噶今天能不能帶回來個雞腿雞翅冰激凌?
託尼活生生被她笑死。
但即使這樣,託·莫逆之交·尼也始終沒有鬆口。
事情的變化發生在某一天。
託尼出門的頻率和進工作間的頻率變得一樣多了,工作間裡阿言叫不上名字的戰甲也越來越多。
他從外面回來,不知道看到什麼,臉色有點奇怪。
小姑娘開開心心接過他手裡的雞翅,非常想吃,但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