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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音樂的魅力,或者皈依了宗教,生活為這種新的興趣所充滿。另外一個孩子由於無法擁有和他同樣的興趣,被甩在後面。我想,即使是配偶的不忠,有時恐怕也不會激起如此強烈的嫉妒或如此痛苦的遺棄感。此時,嫉妒的物件還不是棄舊者不久將要結交的新朋友。這種嫉妒會到來。但一開始遭嫉妒的,是那個東西本身——那門科學、那種音樂、上帝(這時候總是被稱為“宗教信仰”,或“那一套宗教信仰”)。這種嫉妒可能以嘲弄的方式表現出來:這種新興趣“十足地愚蠢荒謬”,幼稚得可笑(或老成得可笑);你根本不是對它真感興趣,只是想借此炫耀一下,出出風頭;這整個是裝模作樣,等等。不久,那些書籍會被藏起來,科學標本被毀壞,收音機被強行從古典音樂節目中調開。因為情愛是最本能的愛,在這個意義上說,也是最具動物性的愛,所以,與之相稱,其嫉妒心也十分強烈。它就像一隻狗在被奪去食物時那樣,會咆哮、齜牙咧嘴。它怎能不憤怒呢?我提到的那個孩子,某個人或某個東西搶走了他終身的食糧——他的第二自我,他的世界坍塌了。
然而,作出這種反應的不只是孩子。在文明國家和平時期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個全不信教的家庭中出現了一位基督徒,或是一個沒文化的家庭中有人表現出成為知識分子的跡象,整個家庭都會與之為敵,其仇恨之深幾乎無與倫比。這不單純是(像我以前所認為的)黑暗對光明的那種固有的,客觀的仇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中若有人成為無神論者,情況未必比這樂觀。這種仇恨是對遭遺棄、甚至遭搶劫的反應。某個人或某個東西偷走了“我們的”兒子(或女兒),他原來是我們當中的一員,現在成了他們一夥的了。誰有權利這樣做?他是我們的。變化既然發生,誰知道結局會如何?(以前大家在一起時,是那樣地快樂、舒適,誰也不傷害誰!)
有時候,痛苦的那方會感到一種奇怪的雙重嫉妒,確切地說,有兩種相互矛盾的嫉妒在他腦海中相互追逐。一方面,他在想:“這一切全是荒謬的,純粹是自命清高的無稽之談,完全是偽善的欺騙。”另一方面,又在想:“萬一——這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但是,萬一——其中有點道理呢?”萬一文學或基督教中真有點什麼呢?假如他真的進入了一個大家以前都以為不可能存在的新世界,那該怎麼辦呢?果真如此,多不公平!為什麼非得是他?這個新世界為什麼從未向我們開啟?“一個黃毛丫頭,一個目中無人的臭小子,這些奧秘難道會向他們揭示,而對長輩們隱藏?”顯然,這種想法令人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