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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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沾著鮮血的流氓頭子,在二十五年率先打架滋事,最後一場20人的街頭打架事件上升到雙方200人的街頭流血案,而我父親,方愷,作為前去緊急支援的年輕警察,被亂刀捅中頸動脈,鮮血四濺,還沒來得及上手術檯就停止了心跳。
那一天,轟動全城的“8.13”街頭鬥毆案以三人死亡數百人受傷告終,警方犧牲一人,那個人就是我爸。
那一年他容光煥發地從警校畢業,年輕富有理想,和我媽結婚組成了小家,兩個人依偎在一起,笑得傻乎乎,只是天意弄人,他的一生,永遠停留在25歲那個青澀的笑容裡,教人懷念。
至於我,作為一個小小的胚胎,那一天躲在我媽的子宮裡汲取營養,安靜長大,而我爸在閉上眼的那一刻都還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媽說,她那天本來已經點好蠟燭做好飯菜,等我爸回家就第一時間告訴他這個好訊息。
可她最後等來的卻是一道刺耳的鈴聲,以及一具蓋著白布沒有靈魂的肉體。
而這具肉體的主人七個小時前還親吻我媽的額頭,笑得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以後每年的8月17號,我媽都會拔掉電話線,拒絕接聽一切來電。
8月17的鈴聲,於我媽來說,宛如夢魘。
我,方亮亮,一個生來就沒有父親的遺腹女,在無數人的扼腕嘆息中出生長大,曾經幻想過如果我爸活著,我跟他會說些什麼,是痛哭流涕,還是抱膝凝望。可是每每假想,我的腦海裡永遠只有他倒在血泊裡,衣衫被鮮血浸溼的悽離場景,想起生命從他年輕的身體一點點抽離,我就會心痛,憤怒,還有無力。
我爸是無辜的,但他死了,而那些有罪的人,卻依然活著,活的好好的,每當我想到這一點,就會覺得生活是如此不公平。
但是我相信他們的好日子到頭了。
正因為相信,我最後走上了我爸當初選擇的人生道路,我們父女倆的人生也許走上了某種迴圈,但我希望我的命比我爸長點,我以自己是烈士子女光榮,但打心眼裡希望自己不會成為烈士。
我是穿著那件西裝回家的,艾東偷偷摸摸送我回來的,我剛見到床,下一秒就撲上去挺屍了。等到第二天醒時,已經日上三竿,中午陽光正酣,又是個爽朗晴天。
宿醉後的頭痛接踵而至,我蓬頭垢面起床,才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壓根就沒卸妝,我被鏡中女人臉上的調色盤嚇了一跳,驚叫了一聲,手忙腳亂卸掉殘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