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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金凤干什么去了?”齐三妹挽着叶云的胳膊问道:“怎么一进大连,金凤就离开了?”
“她压根就没在大连!”叶云笑了笑道:“我让她去上海了,只是在大连坐船罢了。估计过几天就能回来了!”
没错,穆金凤来买卖了。叶云让他去南方杀个人,这个人可谓是和秦桧齐名的汉奸——汪精卫。
汪精卫原是中国国民党成立初期的主要人物,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也是老蒋的主要政敌。1940年3月,汪精卫与日本方面合作,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
当时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不承认汪精卫的“国民政府”为和以老蒋为首的重庆阵营分庭抗礼,汪精卫政权自称是合法的,并沿用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青天白日标志和中华民国国歌作为国旗、国徽和国歌。
这样的汉奸不除掉他,实在是有些不自在。
于大力是大连街上的头头,手底下有十多个小痞子跟着他。这段时间他可谓是赚了不少,因为很多汉奸跑了过来,大连出现了一种畸形的繁荣,不管是商店还是旅馆都是人满为患。
这样他的生意也就来了,这外来的人生地不熟,显然没有他这个本地人吃的开。
刚刚从一个老头那里敲诈来五块大洋,那个傻狍子玩意儿,拿把军刺往那家伙腰上一顶,那穿的人模狗样的老头立马就乖乖的把自己钱包里所有的钱逃了出来,屁都不敢放一个。
正在于大力叼着烟迈着八字步得意洋洋的向前走时,无意中一瞥,看到了离自己不到两米远,叶云和齐三妹真在边走边购物。尤其齐三妹那窈窕的身材,顿时让于大力口水流了一地。
不晓得这小娘们摸起来是什么感觉?于大力的脑袋里鬼使神差一般冒出了这么一个想法。
于大力显然就是大脑表意识极度不发达的典型一类人,迷迷糊糊的,他的手忠实的执行了大脑的命令,迅速而准确的把那只爪子就要按在齐三妹的丰盈上。
显然这种情况齐三妹不是第一次碰到,很是熟练的转身、抓手、抬脚,看到这个动作。
叶云赶紧喊了一声:“停,别踢!”
“唰!”齐三妹的脚停在了于大力二弟前不足一公分处。
于大力更是被吓得傻了,呆呆的看着离自己小弟弟几乎零距离接触的鞋尖,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
怎么这个这么厉害,还没摸就要废人家二弟?
几个穿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