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6/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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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經常走這條路,那麼你怎麼會知道這麼多關於雪松街的情況?例如這裡沒有住家,餐館打烊的時間,施工工地的位置?”
“我本來就知道。見鬼,這又有什麼錯呢?”他的前額滲出了汗珠。
“當你把錢弄丟的時候,你說過是因為伸手去口袋裡拿地鐵票,你當時有沒有取下手套?”
“我不知道。”
“我想你取下了手套。戴著厚厚的保暖手套,你的手不可能伸進口袋裡去。”
“好吧,”他立馬回道,“你什麼都知道,好吧,我的確取下了手套。”
“當時氣溫那麼低,你為什麼要在到達地鐵站之前十分鐘就拿出地鐵票?”
“你不可以這樣對我說話。”
丹斯用堅定而低沉的聲音說:“而且你也沒有在地鐵站臺上看時間,是不是?”
“不,我看了。當時是九點三十五分。”
“沒有,你根本沒看。你不會在夜間的地鐵站臺上炫耀自己價值五千美元的手錶。”
“好吧,到此為止吧。我什麼都不想說了。”
當審訊官與說謊的調查物件對峙時,這個物件就會感受到強烈的壓力,而且會用各種方式來應對,以便逃避這種壓力。最有破壞性、最難以對付的應對方式就是以憤怒,隨後便是沮喪,接著是百般抵賴,直至最後與審訊官討價還價。審訊官的作用在於判斷嫌疑犯處於何種壓力狀態,並且要中和這種壓力——以及後來出現的所有壓力——直到最終迫使嫌疑犯進入認同狀態,也就是坦白狀態。
丹斯在心中揣摩了一下局面,發現儘管科布顯得有些憤怒,但是他主要還處於抵賴的狀態——這些調查物件很容易拿記憶力不好作為藉口為自己開脫,同時責備審訊官對他們發生了誤解。擊潰這種抵賴的調查物件的最佳辦法是採取丹斯剛剛使用的策略,那就是“針對事實,各個擊破”。面對性格外向的物件,需要抓住他們的家庭生活問題窮追不捨,一個接一個地揭穿他們供述內容中的矛盾之處,直至他們的防禦體系土崩瓦解。
“阿里,你七點半鐘下了班,然後去漢諾威酒吧喝酒。我們清楚這一點。你在酒吧裡停留了一個半小時左右。之後,你步行兩個街區,繞道前往雪松街。你對雪松街非常瞭解,因為你經常去那裡召妓。昨天晚上,九點到九點半之間,有個妓女將車停在那條巷子附近。你和她談妥了價格,然後付了錢。你和她一起上了車。十點一刻左右你完事下了車。這時你的錢掉在了路緣邊上,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