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喬巧兼任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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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村的村民知道訊息後,村民李衛平、秦文明準備去找村委會理論,在路上被胡曉明打傷。事情經過大概就是這樣。”
徐雨萌說完,望了望在座的鎮黨委委員,意思很簡單:大家都說說吧。
方慶標現在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他自然要第一個發言。
“山水村這次發生的毆打村民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這次流血衝突表面上是由承包協議引起的,其實質上是山水村書記袁大郎和村委會主任胡聰明視鎮裡大力扶持農業計劃為兒戲,為了一己私利,不顧山水村的發展和村民們的利益,到最後致法律於不顧,縱容胡曉明動手傷人,這是典型的以強欺弱,村霸行為。”
鎮黨委副書記方小兵接著說道:“山水村的那份承包協議,是袁大郎和胡聰明欺瞞村民、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籤下的,我認為這份協議本身就不合法,應予撤銷這份協議。”
蘇光輝則直接提出了要撤銷袁大郎和胡聰明職務:“袁大朗同志和胡聰明同志作為村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不為山水村的發展出謀劃策,反倒置黨紀國法於不顧,為了一己私利欺騙村民,承包合同,事情暴露後,還縱容胡曉明打傷村民,我覺得袁大郎已經不適合繼續談論山水村黨支部書記了,建議撤銷袁大郎的山水村黨支部書記職務,胡聰明同志也是一樣,在撤銷胡聰明的三水村委會主任職務的同時,在鎮裡面的監督下重新舉行選舉,選出新的村委會主任。”
其他的鎮黨委委員也對他們方慶標、蘇光輝和方小兵提出來的意見表示支援。
徐雨萌見大家的意見都發表的差不多了,最後總結說道:“同志們的態度都很鮮明,也愛憎分明。
山水村發生的流血衝突,從村民們的反映和派出所的調查來看,事實已經很清楚了,就是袁大郎和胡聰明為了一己之利,利用職權不顧山水村村民的利益,欺上瞞下,簽訂不合法的協議,因此。胡曉明同村民們簽訂的這份協議是非法的,無效的,結合剛才同志們提出的意見,我建議鎮黨委撤銷袁大郎的山水村支部書記職務,開除黨籍。撤銷胡聰明的村委會主任職務,山水村的支部書記職務,我提議暫時由鎮團委書記喬巧同志兼任,同時,儘快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選舉新的山水村委會主任。
下午召開全鎮幹部大會,就是希望所有的幹部從山水村這件事情中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對基層組織的建設,以此來促進和提高全鎮廣大幹部的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切切實實的從思想上發生轉變,我們是群眾的公僕,不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