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前首輔高拱授意行刺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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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提供的書證、物證、人證。
這個案子,緹騎辦得雷厲風行。
戚繼光是張居正的人,兩個人關係甚篤,若是這歹人王章龍,真的是戚家軍出身,戚繼光少不了麻煩,就連張居正也要牽連其中。
但是緹帥朱希孝把證據找的十足,這個傭奴在京中生活十數載,生活的軌跡極為清晰,錦衣衛本來就式微,這好不容易撈到了個差事,自然不能辦差了。
戚家軍、戚繼光洗脫了嫌疑,這案子,張居正就可以置身事外的去處置。
置身事外,對於首輔而言,何其的重要?這便有了更多的進退空間。
打一開始,張居正就不信,不信戚家軍出身的刺客,連個十歲的稚童都殺不了,連個宦官張宏都對付不了,戚家軍不到六千人,人人悍勇至極。
至於東廠拿來的書證、物證、人證,張居正只是簡單的翻看了一下,便合上不再多看。
至此,張居正其實也清楚了整個案子的脈絡。
陳洪是隆慶皇帝在時,宮裡的老祖宗,司禮監掌印太監,東廠督主,御馬監太監,可謂是權勢滔天,橫行無忌,隆慶皇帝大行,陳洪就立刻失去了所有的權柄,而陳洪和高拱二人私交極好,陳洪一倒,陳洪也跟著倒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莫過如是。
歹人王章龍的確是陳洪找的,陳洪想要藉此契機再起,讓暴怒之下的太后,直接把馮保這個第一責任人給殺了,陳洪好藉此恢復他滔天的權勢。
但是陳洪顯然錯估了馮保的受信任程度,雖然陳洪計策得逞,馮保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是馮保沒有死,那死的就只能是陳洪和他那些個黨羽了。
現在的問題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在給高拱潑髒水。
“歷歷有據。”張居正合上了案卷,開口說道:“三法司會審王章龍案吧。”
張居正在案卷上寫下了自己的意見,拿出了印章齊縫書押,交給了張宏。
乾清宮太監張宏端著案卷,放到了皇帝陛下的御前,等待著皇帝用萬曆之寶。
朱翊鈞看著那塊萬曆之寶,這是他的玉璽,李太后碰不得、馮保碰不得、張居正也碰不得,外廷之事的確是張居正做主,但是朱翊鈞要是不用印,這事兒,辦不了。
萬曆十三年後,萬曆皇帝開始怠政,朝中闕員大半,萬曆皇帝就是不用印,朝臣半點辦法也沒有。
這就是大明帝制的制度設計,離了皇權,萬事皆休,大明什麼事都辦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