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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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要討論這件事。
按裡來說, 這是圈內很常見的資源置換,Glory正紅,自然很多人都想分一杯羹, 但宿寧一聽這話, 臉上的笑都收起來了。
他這表情已經說明了他的態度。
宿寧沒有瞧不起偶像劇的意思, 偶像劇本身是個很寬泛的概念, 硬要說的話,他要開的宮鬥劇本身也帶著一些古偶屬性。
好的偶像劇是任何公司和藝人求之不得的資源,但圈內都知道,悅動近期產出的一系列偶像劇確實是不行, 那就是找一些流量進去騙粉絲買單, 和好的作品完全沾不上邊。
宿寧隨後又細問, 果然,確實是他想的那樣。
一些優秀的、紮實的偶像劇本子, 正經有流量的年輕演員都搶不過來,不可能就這樣隨便放到還沒演過戲的愛豆手裡。
朱嵐和悅動合作已久,或者說沈家一直有這樣的關係, 確實是賺錢的好路子, 她看著宿寧的臉色, 還想勸勸他。
“宿總, 偶像紅了就演戲, 是這個圈子裡很正常的選擇,一來就演主角,多少人還沒有這樣的機會呢。”她道, “你仔細想想, 這明明是雙贏的場面。”
宿寧哪裡能這麼容易被這幾句話騙到。
拍戲,除了班底, 很重要的就是選角,否則沈明錚不會為了大劇的主角親自去請人,在圈內常規的思維裡,找紅人或者說有話題的人當主角,這部戲幾乎就已經成功了一半。
但有好角色,自然就有爛角色。
這種粗製濫造的劇幾個月內就能拍出來放網路平臺了,只要有流量都虧不了,還能和廣告商談植入,掛著Glory的ppt,哪怕劇本都沒出來就能拉投資拉廣告資源了,簡直穩賺不賠。
他當然也知道這樣好掙錢,但這樣產出的劇質量往往都無法保證,這不符合他一貫的工作理念,也不符合他對光影娛樂的要求。
Glory都不是科班出身,他們都還沒紅多久,粉絲雖然熱情,但沒有完全在偶像圈子裡站穩腳跟,宿寧並不是阻止他們拍戲,只是他覺得還不是時候,七個人年紀都在20到22歲左右,這樣年輕,沒必要走得這麼急。
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年輕偶像演偶像劇,聽起來好像很合適,但開劇和舞臺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看似是更大更好的資源,貿貿然送他們去演戲,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這話題越談越走進死衚衕,宿寧還好好地坐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