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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董桑都在醫院裡度過,她傷得不重,除了剛醒來時感到一陣頭暈噁心之外,其餘都沒什麼問題,要不是身體一側時不時有疼痛傳來,她都要以為自己沒事了。
就是記憶還沒有恢復,能做的檢查都做了一遍,結果還是和原先一樣,輕微腦震盪,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異常,醫生對此也沒了轍,只能讓她安靜修養,順其自然,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想起來了。
在這期間,董桑陸續得知了許多資訊,比如她的名字叫做董桑,今年24歲,已婚未育,新京公安大學畢業,目前在市局上班,是一名小小的辦事警員。
事發當天,她牽著家裡養的狗和鳥出去溜圈,在要過馬路時低頭看起了手機,沒有注意到另外一頭疾馳而來的汽車和上方搖搖欲墜的廣告牌,這才導致兩起飛來橫禍的發生。
不過事故的責任並不在她這邊,因為那個時候她雖然在看著手機,沒有注意觀察周邊情況,但並沒有離開步行街道,反而是司機駕駛著車輛衝出了機動車道,事後更是檢查出他體內含有高濃度酒精,屬於醉酒駕車的範疇,理所當然地負擔起了車禍的全部責任。
至於那塊砸下來的廣告牌,則是純屬意外,固定它的支架因為年久失修而鬆動脫落,正好在那一天掉了下來,屬於真真正正的飛來橫禍。當然,不是說董桑要就此自認倒黴,相應的管理人員還是要擔負起責任的,只不過從廣義角度來說,能被從天而降的廣告牌砸中,也的確是運氣差到家了。
說來也巧,當時董桑孤零零地一個人站在街道上,高速行駛的汽車和急速墜落的廣告牌無論哪個都很危險,偏偏它們倆碰到了一塊,廣告牌砸在車子上面,減慢了車速,也讓車頭的方向偏離,不再直直地朝著她駛去,結果是司機身受重傷,現在還躺在ICU裡,她反倒只受了一點輕傷,早早地醒了過來。
這些都是謝亦告訴她的,據他所說,那天雖然是休息日,但由於正好是午飯時間,路上的行人很少,她和司機過了十幾分鍾才被人發現,撥打電話叫來了救護車,幸好她傷得不重,耽擱這麼一會兒不要緊,至於那個司機——誰管他。
聽到這裡,董桑提出了一個疑問:“你說我和司機都被送進了醫院?那……那我溜的狗和鳥呢?它們沒什麼事吧?”
謝亦:“它們沒事。我把它們寄放在寵物店了,等你出院了就去接它們回家。”
董桑鬆了口氣:“那就好。”她現在雖然失去了記憶,不記得曾經養過什麼寵物,但對於小動物的喜愛還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