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談判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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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
朱浩可不是什麼乖孩子。
既然你老太太知道一味的強勢無用,眼下是雙方拉扯談判的緊要關頭,要談成就要拿出開誠佈公的態度,不能事事由你做主。
“你個小孩子,懂什麼?”
朱嘉氏之前還表揚孫子覺悟高,但聽朱浩想為家裡爭取少交錢甚至不交錢的權力,馬上改變口氣,把朱浩當成不懂事的孩子。
朱娘道:“娘,要兒媳同意小浩進王府,除非您保證,他未來可以繼承他父親的錦衣衛百戶職……”
“說了可以商量,你這是不相信娘嗎?”
朱嘉氏可不是那種輕易做出承諾之人。
“但是他現在做的,不正是作為朱家嫡孫才該做的事?若他父親泉下有知,也會支援他為朱家做事,所以兒媳不敢違背亡夫的意願,但也不能只是讓他繼承亡夫的職責而不繼承亡夫的職務,這不公平。”
朱娘據理力爭。
這下連朱浩都對朱娘刮目相看。
這番話並不是朱浩教母親說的,朱娘現在明顯不再是個軟弱可欺的女人,知道抗爭,知道如何爭取。
“可以。”
朱嘉氏沉默良久,口氣終於鬆動,“為娘可以向你保證,寫條子也可,下次家裡的會議,就把這件事確定下來。”
“還請娘承諾,若是小浩在王府內有任何危險,都不能讓他繼續留在王府,否則就算兒媳死在您面前,也不允許他冒險!”朱娘逐漸把主動權拿回手中。
朱嘉氏面色冷峻。
換作以往,她怎麼也不敢相信,朱娘居然這麼有膽色,跟自己談條件居然還敢一條接一條?
朱家沒一個人敢這麼跟她說話!
“小浩乃朱家子孫,家裡邊豈會讓他在王府出危險?家裡非但不會害他,還會暗中相助,但是……你也不能得寸進尺,拿著雞毛當令箭,他在王府中危險與否,家裡邊自有判斷。”
朱嘉氏頓了頓,又道,“你還有什麼條件,一併講出來吧!”
朱娘道:“兒媳會把每月二十兩例銀,一文不少交歸家裡,也請娘答應,以後我們無論盈虧,都不得再加例銀,多餘的錢財會拿來置辦屋宅、田產,兒媳不是為自己,所有一切都歸在小浩名下。兒媳做這一切,都是為了朱家,絕無私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