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再添新丁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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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具乾脆光著上半身,可以清楚地看到身上的彈孔。
“試試合不合腳。”
福布斯的心現在徹底亂了,完全搞不懂現在的情況,只能像個提線木偶一樣任人擺佈。
‘被迫’穿上軍靴,露出五根腳趾。
emmmm怎麼說呢,就是軍靴切的有點多,腳趾頭有些外露,其他倒還好。
“腳抬起來我看看。”
福布斯立刻抬起雙腳,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陣,自喃自語道:“好像是切的有點多,我知道了!”
隨後埋頭拿著匕首開始一雙完好無損的軍靴。
這些軍靴都是僱傭兵的,腳碼都比較大,林克直接套進去完全是拖著走路,相當不便。
接下來要橫穿機械神教掌控下的戈壁,要是打赤腳用不了多久就會鮮血淋漓。
戈壁到處都是堅硬土地和碎石,不像沙漠可以光腳。
林克一邊埋頭裁剪,一邊說道:“我的確是奴隸,不過我是幹掉他倆逃出來了。古代遺蹟被流沙淹沒,這件事廢土幫絕不會善罷甘休,留在沙漠不亞於自尋死路。”
“戈壁是機械神教的地盤,那是比廢土幫還恐怖的存在。”
林克說著打量了一下福布斯,道:“他們最喜歡的就是你這種皮糙肉厚滿身肥油的人,抓去做人肉電池,生不如死。”
福布斯打了個寒顫,雙手交叉抱在胸前。
機械神教拿活人做能量電池的事情在沙漠人盡皆知,可止小兒啼哭。
“我現在準備橫穿戈壁,逃到北邊自由聯邦的沙都,你有什麼打算?”
福布斯滿腦子漿糊,他當時也只是想著從奴隸營逃出來,至於逃出來後怎麼辦,一點考慮都沒有。
“我……我……”
半天崩不出來個屁。
林克切好軍靴,套進腳裡試了下,腳趾剛好伸出來卻又不多餘,剛好!
林克又脫下一個僱傭兵的褲子,量了一下割成適合他的長度,幾分鐘時間就換上了迷彩褲和露趾軍靴。
不得不說,穿上褲子和鞋子的感覺,真讓人安心。
福布斯愣了半晌,才怯生生開口問道:“我們能穿越戈壁,安全抵達自由聯邦嗎?”
林克沒有多說,起身掀起亞麻布衣,槍帶上掛著微衝、手槍和兩個彈夾,手上還攥著一把匕首。
尋寶鼠站在林克肩頭,兩隻小爪子交叉別在胸前,側著小腦袋斜四十五度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