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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亂墳崗。
想到這裡,董二隻覺得他爹真是非常可憐,自己非常不孝,不由得悲從心來。
……
郭府內,楊、羅,左攸,京娘等一眾人都在客廳裡,坐在郭紹的下首。左攸道:“府前正門,對面的院子得買下來,用於增加的親兵護衛居住。府邸側面、後面,要增加暗哨和巡邏,輪換值守;府內內宅,京娘不是手下有些婦人,選一些身手好的,就近照料主公的起居。”
郭紹道:“其實現在也不比如此緊張了,趙三一擊不成,他還能有第二次機會?何況此人剛成年,身邊還沒有什麼堪用的人;李俠兒還算能用的人卻死了,趙三就算再胡來、有心也無力。我現在最主要考慮的,是這事怎麼收場。”
楊彪勸道:“大哥說得也有理,不過今後咱們還是得留心。大哥以後出門,在城裡走儘量不要騎馬了,乘車比較好。”
“二弟這話不錯。”郭紹點點頭。
因為郭紹就善於射箭,聽到棄馬行車的建議,立刻就想到了“暗箭傷人”。弓弩不是狙擊槍,要伏擊擊殺人沒那麼容易,不過確實也存在一定的危險性。
箭矢要一擊殺人,需要爆頭、而且不能射在頭盔上,否則一箭殺死人就比較難,特別武將出門一般至少會穿軟甲護心的情況下……禁軍裡就有兩個武將,在那裡吹牛分高矮,誰也不服誰,後來就乾脆比身上的傷疤,誰的傷多誰就做大哥。結果其中一人身上竟然有幾十處箭傷!另一個武將只要叫他大哥了,因為那人中過幾十箭都沒死。
要一箭射中小目標的要害,這就要求殺手武藝很高、從小訓練箭術。但這種武藝高強的人,處於當下以武治國的年代,為何要去幹那種勾當買賣?厲害的早就是禁軍武將了,雖然同樣是賣命,卻正大光明地吃著皇糧,有身份尊嚴地活著,平素合法地受社會規則的保護而不必擔驚受怕,恐怕比去殺人過活要好得多。所以正道是“習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
若一箭斃命,只能用弓,而不是弩;就像郭紹在戰陣上一箭射死北漢猛將張元徽,這等事用弩就辦不到……在郭紹看來,弩最大的優勢應該是使用者不需要太多練習,不像弓箭一樣普通人根本無法用;但弩本身很依賴製作工藝,這個時代工藝再好也就那樣,可控性比較差。相反弓靠的是人的技藝,可以透過訓練達到,反而可能具有極高的精準度。
總之只透過弓弩擊殺目標很不容易、不好操作,唐憲宗時期地方節度使無法無天,派人到長安刺殺宰相,也是先射傷了人,然後上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