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安家落戶 (第3/3頁)
蝸牛攀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夜都有部門夥計請客,買了房以後,確實想不到需要花錢的地方。
阿敏以為孟凡在開玩笑,嬉笑著應聲道:“好啊。”
……
港島似乎只有兩種人。
一種住屋邨,坐小巴。
一種住別墅,開豪車。
雖然現實很殘酷,但事實確實如此,大水喉與底層人之間的差距,大過人與狗。
不需往前數多久,只需十年。
隨意走進一間公共屋邨,可以輕鬆看到一家小十幾口人擠在一個房間裡的場景,他們每月向公家交一點租金,換取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棲身”之所,哪怕縮著腿也好。
如今情況稍稍改善,但也僅僅是稍稍,很多薪資不錯的年輕夫妻會選擇租房子住,先前鬧鬼的楓林大廈就是最佳選擇——
一室一衛一廳。
正因為如此,在港島,經常能夠看到報紙形容某高檔公寓為【千尺豪宅】,它是絕大多數人做夢時幻想的物件。
而換算下來,所謂千尺豪宅,其實只有九十幾平。
孟凡沒有能力,也無意去改變這種現象,他只能過好自己的生活,往後認真履職,偶爾接濟一下窮人。
淺水灣道,別墅區。
西裝革履的售樓經理,正在熱情接待面前這對情侶。
預算翻倍,變成兩百萬港幣。
除了加多利山,最佳選擇只有這裡。
和太平山的那些獨棟別墅相比,淺水灣別墅相對“親民”一些,屬於普通人敢做夢去幻想的地方。
“不用介紹了,就這裡吧。”
聽完介紹,確認了一些情況後,孟凡決定簽字。
對於能夠成交,售樓經理並不感覺意外,即便淺水灣別墅稍遜於太平山,但也不是什麼人都可以來看房的。
面前這個男人什麼身份,他也大致清楚:警界人士、與有高層千絲萬縷的聯絡。
事實上,孟凡算是半個高層了,因為,他這個總督察比總警司都要威,不久前一哥還主動敬禮。
此事已經在警政大樓傳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