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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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正常,他們剛遇見的時候都是十幾歲的, 那個年紀的孩子有幾個會做飯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時候飯來張口, 基本沒進過廚房, 後來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館子供他選擇, 姜宵那時候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掙一個月的錢就花一個月的錢, 人也沒有什麼定性, 但遇到藺成聿之後就不一樣了。
他開始為未來打算,生活要開源節流精打細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節省很多,於是姜宵就開始琢磨了。
蛋炒飯作為一個入門級的大眾類食物, 是姜宵學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時候,他炒出來的蛋有些焦了,偶爾還能在裡面吃到蛋殼, 而且裡面放的菜絲沒太炒熟,有點夾生,鹽和醬油放的有點多,入口鹹,總而言之, 倒是能吃,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著那碟子炒飯從廚房出來的時候有點尷尬,先是自己吃了兩勺,覺得一言難盡, 撓了撓頭,對藺成聿說到:“要不我們還是出去吃?”
藺成聿年少家裡有錢,且詠江又是做高階酒店業的,他什麼山珍海味也吃過,本來就不愛吃炒飯,一開始想說算了他今天不餓,吃不吃都一樣,但他一抬頭,看到姜宵那張臉的時候,又突然什麼都沒說出來了。
姜宵身上還穿著圍裙,圍裙上沾了一點新的油漬,那日的柳江悶熱,他在廚房裡鼓搗了很久,出來的時候額頭上都是細密的汗珠,臉上又不知道蹭到了什麼,自己伸手擦了擦,望著他的眼神有點可憐兮兮,他剛剛吃了兩勺自己炒出來的飯,覺得不好吃,有些明顯的失落。
他已經很努力了。
藺成聿就是這樣沒有說出拒絕的話來,他還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然後在姜宵晶晶亮的眼神裡塞進嘴裡。
“蠻好吃的,”他道,“不出去了,就吃這個吧。”
兩個人就這樣一人一勺把那碟子炒飯吃完了。
飯是真的不好吃,但姜宵那樣看著自己然後笑,傻兮兮的,很討人喜歡,於是飯好吃不好吃也沒有那麼重要了,老話說有情飲水飽,大概也是這個道理。
姜宵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了自己的廚藝生涯,他那股執著勁在,只要足夠認真用心花時間,手藝的進步是顯著的。
他後來甚至能在小廚房裡鼓搗出滿漢全席來,中餐西餐都會做,每年他總會在自己認為的紀念日精心準備燭光晚餐,但許多的紀念日裡,他沒等到那個和他一勺一勺吃不好吃的蛋炒飯的人了。
畢竟是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