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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六賊罪不容誅,那還有大量其他人,最典型的是蔡攸,歷任開府儀同三司、鎮海軍節度使,拜少師,後改任太保,封英國公。就這種當朝宰相、國公級別的大臣,宋欽宗直接將其貶責為太中大夫,接著安置到永州,連續被轉到潯州、雷州。但就這樣,御史還是不肯他過他,繼續彈劾說蔡攸的罪過禍及宗社,他驕奢淫佚的程度超過了史籍的記載,應把他流放到海島。宋欽宗下詔把他安置到萬安軍,不久又派使臣到他所去的地方殺了他。
原文,宋史記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詔置萬安軍,尋遣使者隨所至誅之。”
遣使誅之,這還不叫殺士大夫?
感情他們死掉了,所以都不算士大夫?
套用一句調侃的名言,宋朝不殺士大夫,但殺岳飛阿。另一位千古名人蘇軾因為“烏臺詩案”下了死獄,連送條魚都能嚇得他悲從中來,寫下訣別詩兩首。
要不是章惇與王安石營救,新黨成員及宋神宗都要殺了蘇軾。有興趣的可以去百度一下烏臺詩案,蘇軾與其子蘇邁相約,平時每日送到牢獄的飯菜是蔬菜和肉,如果判了死刑就改送魚,這樣好讓蘇軾有個心理準備。
這種千古文豪,士大夫中計程車大夫都擔憂自己會被處死。如果誰在當時說大宋不殺士大夫,恐怕蘇軾第一個跳起來暴打這個人的狗頭。老子的擔驚受怕是自找苦吃唄?魚白收了,還是訣別詩白寫了?
就算是那個子虛烏有的的“太祖誓碑”,人家說的也是不殺“大臣及上書言事者”吧?不因為上書諫言而殺人,也不意味著犯罪了依舊不殺。
不過考慮到太祖、太宗、高宗都殺過上書諫言計程車大夫,就連這一點也是站不住腳。
所以本書中沒有後世杜撰的宋朝不殺士大夫的說法。
尤其如果瞭解一下靖康之難的背景,這些文官大臣,不殺都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正人心,不足以還天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