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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人類早期的工具都是用來解決吃飯問題的。一類是用來獲取食物的,比如掘取塊莖的木棒,採集果實的藤籃,追擊野獸的石球,捕捉魚鳥的繩網。一類是用來加工食物的,包括用於初加工的石刀和用於深加工的炊具。還有一類則是用來儲存食物的,包括籃筐、陶罐和簡易糧倉。不要小看這些棍棍棒棒、罈罈罐罐,它們可是自然界沒有的東西,是文化呢!
於是人類便由自然的生存狀態進入了文化的生存狀態。
這倒是中外一律的。那麼,為什麼咱們的祖先對於飢餓格外地記憶猶新呢?大約也就是人家放牧而咱們種田之故。遊牧民族是不大容易捱餓的。因為好歹有奶可吃。實在餓急了,拖一頭羊出來宰了就是。所以遊牧民族都比較樂觀和瀟灑。反正牧草不用種,牛羊也自己會吃,用不著操什麼心,滿可以悠然地騎在馬背上,唱那“藍藍的天上白雲飄”。
咱們農業民族就麻煩多了,得等莊稼熟了以後才有飯吃。從春耕、夏耘到秋收,那日子是何等的漫長。這當中,就保不定哪天要餓肚子。何況還有災年,哪能年年都風調雨順?洪災、旱災、風災,防不勝防。眼看麥子熟了就要開鐮,一場冰雹砸下來,就會功虧一簣顆粒無收。所以農業民族就會有一種“憂患意識”,老擔心哪一天會沒有飯吃。
這就不能不把吃飯看得很重了。
事實上吃飯在中國,從來就是頭等大事。既是政府的頭等大事,也是民眾的頭等大事。中國人見面的第一句話,往往就是“吃了沒有”;而中國人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也往往就是吃,或為吃做準備。所謂“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那一件不是吃?即便在全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的今天,黨和政府也一再強調“省長要抓米袋子,市長要抓菜籃子”;年節時期的食物供應,更從來就是媒體報道的新聞熱點。
其實,在中國,吃飯不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一項基本的權利。中國古代專制社會是沒有什麼人權可言的。宰相可能被“廷杖”,縣太爺也可以隨便打小民的屁股。臣民也好,草民也好,都既無思想權言論權,也無隱私權知情權,但都有“吃飯權”。就算是死刑犯,臨刑前也會有一頓飽飯可吃,甚至允許親屬和友人送酒肉到刑場,叫做“不殺餓死之人”許多英雄好漢便常常利用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