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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子,這時候前廳的門開啟,X來了。在昏暗的門廳裡,我依稀辨認出一個有著一張演員般英俊面孔的男人——這張面孔照鏡子照得太多,沾著一股俗氣。我悲哀而不滿地想道:我希望她的品味更好一點才是。隨後,那個男人走到了燈光下。他左邊的臉頰上有幾塊厚厚的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統不純的標記——剛才我是冤枉他了,他無論照哪面鏡子都不可能有滿足感。
斯邁思小姐說:“我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的小男孩不舒服。我要他們進來的。”
他一邊眼睛看著孩子,一邊同我握手。我注意到他的手又幹又熱。他說:“我曾經見過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嗎?”
“有可能。”
對於這間屋子來說,他顯得過於強勢:他同印花布不協調。她妹妹坐在這裡時,他們是不是在另外一間屋子裡……或者他們打發她到外面辦事,而自己在這裡做愛?
好了,我已經見到這個人,沒有什麼理由需要再待在這兒了——除了所有那些因為見到他才生出的新問題以外:他們是在哪兒認識的?是她主動的嗎?她看上了他的哪一點?他們成為情人有多久了?多長時間約會一次?她寫過的那些話我都能背下來,“我不必給你寫信或者對你說話,在我能把話說出來以前,你已經無所不知了。不過人在愛的時候,會覺得有必要採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辦法。我知道自己是剛剛開始在愛,但我已經想棄絕除你之外的任何東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懼和習慣在阻礙著我。親愛的……”我瞪著他臉頰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沒有什麼地方是保險的,駝背、瘸子——他們都有激發愛情的絕招。
“你上這兒來的真正目的是什麼?”他突然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告訴過斯邁思小姐——有個叫威爾遜的人……”
“我記不得你的面孔,不過我記得你兒子的面孔。”他失望地做了個簡短的手勢,彷彿像是要摸摸孩子的手似的——他的眼睛裡有一種高深莫測的溫情。他說:“你不必害怕我。我習慣了人們上這兒來。你儘管放心,我只想能為你效勞。”
斯邁思小姐解釋道:“人們常常臉皮太薄。”我怎麼也弄不明白他們都在說些什麼。
“我只是在找一個叫作威爾遜的人。”
“你很清楚:我知道沒這麼個人。”
“如果你能借我一本電話號碼簿的話,我可以核實一下他的地址……”
“還是再坐坐吧。”他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