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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向議定後,我的思路立馬活躍起來,可以說思如泉湧。
一連串想法在我腦海中翻滾、呈現,很快,具體細節已經在我胸中勾勒出模樣來。
“林哥,我現在有個想法,你們幫著分析分析,看看成不成。”
“行,小江你說。”
“既然王芬肯定要在這幾天行動,那我們安排人盯緊她,同時盯住那幾個可能被王芬選中的犯人家屬,這個問題不大,只要錢到位,我甚至可以請私家偵探。”
“嗯,繼續說。”
“然後,一旦確定某天下午、晚上,王芬很可能要見什麼人,從她離開家或者監獄開始,我們的人從兩方面同步通訊,這樣就能提前知道王芬要去哪裡!一般來說,犯人家屬有求於王芬,不能讓人家堂堂監獄長等自己,肯定會提前趕到見面地點,這樣一來,只要雙方還沒碰頭,我們行動的餘地就有了…”
一旦思路理順,我開始滔滔不絕起來。
按照我的想法,無論王芬要和犯人家屬還是供應商見面,目的只有一個,收錢!
而且,這種交易絕對不可能透過什麼銀行卡轉賬、第三方支付收款的方式進行,只能透過現金交易,因為這有手遞手拿錢,才不會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為自己做套。
那麼,只要到時候我們能在見面地點動手段,比如,如果茶樓有監控,到時候以警方的名義呼叫監控錄影,或者沒有監控,也可以提前在雙方見面的包廂裡安裝竊聽器和隱形攝像頭。
總之,有心算無心,丫王芬肯定防不勝防的。
至於將對方安排進我們已經動過手腳的包廂,根本不是什麼大問題,一個檢修、漏水啥的就能搞定,而且不會讓王芬起疑心。
畢竟,這又不是間諜工作,我們的手法也許算不得高明,但王芬更弱好吧,丫難道已經具備反偵察意識了嗎?
說起來,和我最初的想法差不多,但不同之處在於,範圍縮小以及不用猛將出面,我們這一方不擔責任,而且證據確鑿有效。
“不用那麼麻煩。”
我剛說完,大鬍子張哥開口了,“小江,你的套路屬於私下調查別人的普通想法,但別忘了,現在有我配合你啊,特麼的,你把我這個刑偵大隊長放什麼地方了?哈哈,如果一旦確定王芬和犯人家屬或者和供應商發生權錢交易,老子直接抓人好了,進去就是拍照錄音,錢都在桌上、包裡放著了,直接就是物證!”
人證、物證、口供!
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