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番外-《髒狗》11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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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這麼煩人的人,可我唯一想煩的就是沈欲。
晚上樓道是黑的,我不出聲感應燈不會亮。下樓的人路過我都會嚇一跳,罵我幾句神經病,夜裡晚歸的人乾脆嚇得一愣,從我旁邊走過去的時候甚至會打電話,假裝電話裡有人。
這招我也用過,但我不會笑話拆穿他們,也不傷害他們。
兩天就這樣過去了,我身上變得越來越髒,衣服顏色暗了一個色號。我對顏色天生敏感,只要看過一種顏色,就能在若干類似色中準確無誤地找出它。所以眼看著自己的藍衛衣變了好幾種藍。
沈欲照樣是白天給我盒飯、幫我披一件衣服、留下一些錢,然後他就走了。我不跟著他,他幹什麼去是他的自由,如果不能讓情人感覺到自由那我就不是一個合格的男朋友。直到我忍不住問他,他說他要去打工。
我問,你家裡不是很有錢麼?他說,他不想花家裡的錢了,想體驗生活。
體驗生活,這四個字從他嘴裡說出來沒有重量,卻是我的全部生活。他寧願主動吃苦去嘗試的辛苦,是我之前日復一日的人生。
傷口癒合很快,臉上最先癒合,腿好得慢一些。我希望它們慢一點,慢一點就足夠纏住沈欲,但我他媽體質太好了,摔那麼多臺階只有皮外傷。
可是我又不能再摔一次,老維說過,同樣的招數不能在短時間內重複,否則會讓人懷疑。沈欲要是知道我故意受傷,一定不會管我。
又過了兩天,不知道這個樓洞裡的哪個人看我太不順眼,報警了。
他們可能想轟我走,我在沈欲眼裡是一個弟弟,在他們眼裡只是對生命有威脅的外來人口。警察有兩個,我只看到他們模糊的人影就跑了,跑到一個從來沒到過的地方。他們沒追我,我累得呼呼喘氣,心臟快跳出來。
害怕,怕他們發現我是俄國護照又沒有辦理暫住證,流浪的時候群租房的人告訴我不能讓警察抓到。儘管我懷疑他們只是嚇唬我,可我還是跑了。
真好,等晚上沈欲回來,我就撲到他懷裡,摸他胸口,說下午自己是如何如何被警察驅趕了,沒有地方能容下我,除非你開門。
周圍是我沒來過的地方,我心情大好,為找到裝可憐的理由雀躍不已。坐在馬路邊上看腳踏車也會讓我開心,如果將來能學會就帶著沈欲騎過癮。
怕警察沒走,我等到傍晚才往回趕,差點迷路。一路摸回去不算太容易,可我有豐富的流浪經驗,找不到方向也不會慌,一條路一條路去試就對